四平市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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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人:程莫非 0434-3264416

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科)           负责人:黑东明 0434-3263159

防灾减灾和物资保障科                 负责人:位金峰 0434-3262977

法规科(宣传教育培训科)             负责人:刘玉龙 0434-3261716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负责人:张学森 0434-3266144

火灾防治指导科                       负责人:戴成佳 0434-3262678

安全生产基础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刘征宇 0434-326230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李  杰 0434-3266017

规划和统计科                         负责人:田昕耕 0434-3260871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荣凤义 0434-3260050

机关党委                             负责人:宋佳枫 0434-3263137

(二)下属事业单位

四平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负责人:姜中华 0434-3266277

四平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负责人:李  丹 0434-3673997

(三)局领导分工

局  长:石尚民 0434-3269977

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和局党委全面工作。

副局长:杨晓光 0434-3266180

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督察等巡查和考核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副局长:陈 杰 0434-3150066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煤矿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规划、计划、配备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市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监督工作;负责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基础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科)、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副局长:王  鹏 0434-3266366

负责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及市防震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定市级综合防灾减灾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地震和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分管防灾减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副局长:毕映远 0434-3261089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法规科(宣传教育培训科)、火灾防治指导科。

副局长:李宇嘉 0434-3261700

负责机关事务、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外事、财务、干部、人事、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部门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规划、统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和统计科、机关党委。

二级调研员:蔡  丽 0434-3265389

分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联系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局机关(局机关与事业单位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669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网上办事大厅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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