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注:141

(一)综合办公室

       职责: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工会、统战、共青团、妇女、老干部、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材料综合、劳动工资、文件收发、信息传递、档案管理、来信来访、群众投诉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综合办理和答复;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是否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民心网的受理和督办;负责机关年初预算与年末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向财政资金收付中心的报账工作,把财务状况及时反馈给单位财务负责人;负责人防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周宝璟。

       电话:024-53028915

       传真:024-5302891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镇长岭街

(二)公用事业管理室

       职责:负责县城供水和供暖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和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和园林设施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占用、破坏城市绿化设施、损坏、砍迁、迁移城市树木、花草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依据市政管理方面(不含供热、供水设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破坏、改变市政设施,影响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指导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监督其开发行为。依据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人:马晶。

       电话:024-53022512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镇长岭街

(三)建筑业管理室

       职责: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包括装饰装修),受理建筑安装项目报建。监督指导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人:牛清亮。

       电话:024-5302252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镇长岭街

(四)村镇室

       职责: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牵头工作,适时召开调度会、拉练会,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开展;负责特色小城镇申报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农村公共厕所改造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农村餐厨垃圾统计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信息调查工作。负责人:张宇。

       电话:024-5302540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镇长岭街

(五)人防室

       职责: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人防建设规划,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负责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及设计的上报审准工作;人防工程建设、改造、拆除及人防警报设施迁移、报废审批工作。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审批、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依法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依法对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开设人民防空指挥所,发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消除空袭和灾害后果。负责人:杨利。

       电话:024-53035431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镇长岭街

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包括装饰装修),受理建筑安装项目报建。监督指导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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