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商务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葫芦岛市龙港区商务局  • 关注:166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印鉴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 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协助招商引资工作。

(电话:0429-3050278) 

二、内贸服务办公室 

承担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经济指标任务;负责内贸综合工作及对内贸行业发展的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度;协助主管部门推动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管理;协助主管部门推动流通标准化和 

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助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行业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招商引资工作。

(电话:0429-3050279) 

三、外经贸服务办公室 

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全区进出口年度计划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 

全区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负责出口促进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综合统计,分析出口运行情况;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审核或备案初审(金融企业除外)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服务工作。 

协调我区重大外事、涉外活动及翻译相关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负责在我区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制定境外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保护境外我区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承办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的相关手续;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相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时间;协助招商引资工作。

(电话:0429-3050281) 

四、招商一部 

负责拟定全区对京津冀等北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措施;负责组织、协调京津冀等北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与京津冀等北方地区政府、商会等经济组织及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并收集整理项目信息;负责建立京津冀等北方地区招商引资客户资料库,推荐合作项目,搭建合作平台等。

(电话:0429-3050570) 

五、招商二部 

负责拟定全区对长三角、珠三角等南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措施;负责组织、协调长三角、珠三角等南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南方地区政府、商会等经济组织及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并收集整理项目信息;负责建立长三角、珠三角等南方地区招商引资客户资料库,推荐合作项目,搭建合作平台等。

(电话:0429-3050571) 

六、招商三部 

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统计及分析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区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协助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招商工作;负责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跟踪落实。(电话:0429-3050573) 

七、项目部 

负责拟订全区引进内资招商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负责全区省外内资统计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在谈项目、签约项目、到资项目、招商项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客商资料库,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电话:0429-3050261) 

八、投资服务部 

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投资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服务境内域外投资者的若干政策和具体措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内驻葫商会组织的联络、协调工作。

(电话:0429-3050261) 

九、经济合作部 

负责国内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各项经济合作事宜的具体洽谈工作;负责参加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工作;牵头承办和参与区域性合作组织的例会,促进合作项目的落实;负责组织参加展销展治工作;负责全区经济合作项目的跟踪落实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与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拟定促进引进内资招商的有关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对外宣传、编制各类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材料。

(电话:0429-305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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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区委和区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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