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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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考核、电子政务、网站管理、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室负责人:吴宏雷,办公电话:0575-86024980。)

(二)预算局(挂税政科牌子)。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研究提出“三资”统筹管理的建议,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组织实施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承担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拟订财政支出标准体系,负责指导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预算管理,完善县对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负责预决算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宏观经济调控财税政策,依法拟订县级税收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税收政策建议。负责退税政策的财政税政管理。负责管理税式支出统计分析和财政管理的重要减免退税事项审核申报。负责企业所得税税源、关税重点事项等调查,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与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政策联系协调。(科室负责人:潘晓平,办公电话:0575-86621995。)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拟订完善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按权限承担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申报工作。(科室负责人:王斌魁,办公电话:0575-86022018。)

(四)预算执行局。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组织汇编全县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县级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县级国库现金管理。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联系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科室负责人:何均栋,办公电话:0575-86033917。)

(五)行政事业科。承担县级教育、科技、社科、科普、宣传、文化旅游、体育、档案、党政、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民主党派、群团、军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综合执法、供销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科室负责人:求一婷,办公电话:0575-86621852。)

(六)综合科。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负责县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和资金管理。应用推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土地出让金收缴、统计、预测、分析和支出监督管理。参与全县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资金监管。负责彩票业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财政票据制度建设和行政监管。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科室负责人:杨阳,办公电话:0575-86041651。)

(七)会计科。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开展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会计人才培养和管理。指导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管理行业学会、协会工作和会计人员。按权限指导推进行业党建工作。(科室负责人:李大春,办公电话:0575-86024883。)

(八)农业科。承担县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和气象补助经费。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指导归口行业事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科室负责人:黄若辉,办公电话:0575-86023985。)

(九)基层财政管理科。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政策,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拟订支持村级(社区)组织、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相关财政资金使用。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科室负责人:俞炜,办公电话:0575-86336370。)

(十)企业科(挂外债金融科牌子)。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企业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承担经济和信息化、商务、总工会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县级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取办法,负责归口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工作。参与做好上级财政扶持企业的对口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管理工业信息化、商贸服务业等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及财政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承担县政府授权的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参与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等财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及政策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相关外事工作。(科室负责人:徐美玲,办公电话:0575-86041040。)

(十一)国有企业管理科。按权限负责国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核。指导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按权限核定国有企业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数量。按规定对国有企业提出任免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按规定对国有企业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按权限负责对县直属企业负责人进行薪酬考核。负责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科室负责人:何方超,办公电话:0575-86022731。)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科(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牌子)。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拟订国有资产的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国有资产宏观管理、协调与统计工作。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拟订县国有企业及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债等融资方案。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及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机构的调整。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科室负责人:曹棋永,办公电话:0575-86621996。)

(十三)社会保障科。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拟订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提出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等政策建议。(科室负责人:张卿,办公电话:0575-86621229。)

(十四)经济建设科。承担县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资金管理。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编制政府项目资金计划并负责结算和决算的批复工作。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政策。负责国有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科室负责人:梁庆,办公电话:0575-86621822。)

(十五)财政监督局。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监督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受理和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等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科室负责人:杨竹波,办公电话:0575-86621310。)

(十六)绩效管理科。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县级部门、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实施综合绩效评价。(科室负责人:张航,办公电话:0575-86382551。)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县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应用推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拟订政府采购服务制度并指导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科室负责人:任卫杰,办公电话:0575-86621309。)

(十八)人事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科室负责人:王炜,办公电话:0575-86336361。)

新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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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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