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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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负责人 陈伟明

联系电话 0577-64750872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督查、考核、档案、外事、后勤、保卫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材料、文件的起草,拟订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资金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农业保险政策建议,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牵头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挂中华人民共和国苍南渔港监督科牌子)

负责人 阙伟伟
联系电话 0577-64706226
主要职责: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和产业化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编制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组织实施水产养殖证制度和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制度。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生产统计。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生物保护。监督管理捕捞业、水产养殖业和远洋渔业,监督实施禁渔期(区)制度。组织实施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人工鱼礁管理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组织实施渔港建设和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助保险。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渔场修复振兴和海洋渔业综合治理工作。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科

负责人 鲍新国
联系电话 0577-68683701
主要职责:提出扶贫开发、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拟定结对挂钩扶贫方案,综合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发达地区的扶贫工作;组织安排山区、老区困难群体慰问活动。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承担苍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山海生态休闲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扶贫老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科

负责人 李裕山
联系电话 0577-64758712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民宿和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评价,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业品牌建设、展示展销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市场信息服务有关工作。
苍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 林时作
联系电话 0577-68818301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开展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组织查处县域内重大、复杂案件和网络销售等新型涉农违法案件;
(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
(五)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 郭阳星
联系电话 0577-59868019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结果反馈。指导乡镇、村居(社区)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管理科

负责人 罗明吨
联系电话 0577-68683679
主要职责: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及相关体系建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除林地、草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各类农推基金会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追溯、风险监测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挂县农办秘书科牌子)

负责人 施希琛
联系电话 0577-68711133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主体为县农业农村局的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工作指导员有关工作。指导国有农场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及仲裁工作。指导“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参与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处理县农办日常事务。
苍南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负责人 雷大西
联系电话 0577-68683707
苍南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农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推广利用等工作;
(二)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服务;
(三)承担浙江苍南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人 赖联赛
联系电话 0577-68702827,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粮油、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茶叶等种植业技术和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培训、品种评比、展销展示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种子技术推广应用和培训;负责种子储备、种子质量检测等工作;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畜牧兽医中心(苍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人 陈培赛
联系电话 0577-688818303,
苍南县畜牧兽医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畜牧兽医技术、畜禽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培训、动物防疫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承担畜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
部门名称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

负责人 张辉蓉
联系电话 0577-68708795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种植业管理科

负责人 黄祥宽
联系电话 0577-68683705
主要职责:起草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菜篮子”有关政策。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指导粮食生产、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发布农情信息。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植物防疫检疫、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种子种苗、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参与调控全县“菜篮子”产品的市场供应。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机试验鉴定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承担农业设施装备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信息化工作,承担智慧农业建设。承担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有关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苍南县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管理站

负责人 吴春赞
联系电话 0577-64711016,
苍南县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管理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土壤肥料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指导耕地质量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警、抗药性监测和治理技术指导;指导农村鼠情监测控制等工作;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人 陈孝涨
联系电话 0577-68681193,
苍南县渔业技术推广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水产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和渔业技术服务;负责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
(二)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负责人 陈一丰
联系电话 0577-64762556,
苍南县农业科技教育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推广和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管理;
(二)负责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苍南分校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负责人 朱声势
联系电话 0577-59868033,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养殖及水产种苗、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二)依法协助渔船海上渔事、海事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渔船的海上交通与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海上综合治理;
(三)受委托集中行使海上综合执法,承担海域使用监察执法,海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四)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农机化发展中心

负责人 郑可助
联系电话 0577-64782668,
苍南县农机化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人员培训、农机化统计、统筹农机应急救灾等工作;
(二)开展农机作业安全宣传与相关管理工作;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农业经济信息与宣传中心

负责人 王建瓯
联系电话 0577-64774100,
苍南县农业经济信息与宣传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服务和农产品营销管理体系、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管理和数据中心建设;承担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新闻宣传及宣传平台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美丽乡村建设指导中心

负责人 黄国秀
联系电话 0577-68683697,
苍南县美丽乡村建设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指导和服务,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技术推广应用;
(二)承担统筹推动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人 陈德委
联系电话 0577-68878032,
苍南县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农业投入品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和检测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行政辅助工作;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苍南县渔政船队)

负责人 雷文理
联系电话 0577-59868039,
苍南县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苍南县渔政船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渔船海上航行、气象、通信等渔船安全信息服务;协助做好渔船海上动态管理和海上抢险救助指挥等工作;
(二)负责船队的船舶维护和管理,确保船舶安全、适航;负责巡航监视、海上执法及海上抢险救助等的航行工作;
(三)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负责人 黄可界
联系电话
苍南县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经济,指导开展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服务等工作;
(二)完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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