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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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人 林珺

联系电话 0577-63718608

办公地址 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505办公室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分局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分局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提出生态环境系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的执行。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审批科

负责人 陈万鹏
联系电话 0577-63711270

办公地址 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608室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负责法律、法规设定的各项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或备案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工作,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生态环境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参与相关领域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大气土壤科

负责人 龚先杰
联系电话 0577-59885609

办公地址 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410室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气、噪声、光及其他要素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县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县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及制度。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协调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承担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水环境科(海洋环境科)

负责人 张帮悦
联系电话 0577-63710173

办公地址 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507室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全县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县“五水共治”暨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生态综合科

负责人 杨学星
联系电话 0577-63716678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401室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指导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指导县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化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美丽平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机构简称 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机构地址 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三楼

 联系方式 0577-6372188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平阳县环境监测站
机构地址 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昆鳌路277号

联系方式 0577-63188302
负责人 包良锋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平阳县水乡建设促进中心
机构地址 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607室

联系方式 0577-63731799
负责人 陈榆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平阳县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机构地址 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403室

联系方式 0577-63186911
负责人 林元正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平阳县生态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机构地址 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606室

联系方式 0577-63715998
负责人 柳世全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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