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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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杨奕
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收发、文书档案、信息宣传、信访办理、建议提案、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制度建设、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年度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督办;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公开电话 0574-63029092

人事科
机构负责人 盛铖栋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老干部服务和群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发展管理,协助做好全市城建建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相关领域人才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有关具体工作。
公开电话 0574-63029091

财务审计科
机构负责人 岑东益
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本部门年度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级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调度和平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及所属单位年度各项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内部审计;配合征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配合实施城建项目融资;监督检查和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公开电话 0574-63041153
法规监察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郑一慧
机构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拟订和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审批标准;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备案等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指导、监督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制订相关产业政策;负责政策性文件起草和有关配套政策审核;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和房地产领域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工作,管理和监督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负责依法行政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工作。
公开电话 0574-63029032
建设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陈勇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建筑业管理,研究制订发展规划;规范建设市场,负责指导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造价等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市政行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日常管理;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人员岗位培训、地方材料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工作监管、新型建筑材料产品认证、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建筑业统计工作。
公开电话 0574-63029079
总师室
机构负责人 钱冠
机构职能
牵头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参与新型城市化推进工作,指导全市区域开发建设,拟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更新区域的城市设计和审查城市更新区域详细规划。牵头住建领域经济指标统计、研判和报送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更新项目论证审查和统筹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市级城市道路、公共停车设施、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照明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储备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和协调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 0574-63038267

房地产业科
机构负责人 邓禹斌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论证、项目初步设计会审;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参与房地产各类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指导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租赁市场管理和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指导房屋白蚁防治、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住房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市人才安居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 0574-63029086

慈溪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站
机构负责人 王律明
机构职能
(一)协助做好本市行政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人防等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验检测等行为的监管服务工作。
(二)协助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三)承担全市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四)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63976195
机构地址 慈溪市孙塘路58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慈溪市物业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徐坚洋
机构职能
(一)协助做好物业行业规范化管理,参与拟订物业管理政策、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承担全市物业经费核算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协助做好结建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四)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63072050
机构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5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慈溪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徐斌
机构职能
(一)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年度城市道路、公共停车设施、城市照明等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和长期谋划工作。
(二)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及公共停车设施等市政工程建设,承担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业主责任。
(三)做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养护相关工作。
(四)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63029035
机构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5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慈溪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娄红霞
机构职能
(一)承担与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和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技术合作交流工作和重大课题研究。
(二)参与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技术性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等工作。
(三)协助市住建局做好本级建设项目低额招投标相关工作。
(四)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年度供水、排水(污水)、污水处理等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和长期谋划工作。
(五)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指导镇(街道)园林绿化建设。
(六)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全市排水(污水)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工作;根据授权开展排水许可证管理;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收纳、输送系统建设、运维的指导工作。
(七)协助市住建局做好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承担全市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编制本市城建档案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本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和验收工作。
(九)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63038619
机构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5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慈溪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蔡建忠
机构职能
(一)协助市住建局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
(四)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和乡村建筑风貌引导,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五)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年度市级园林绿化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计划编制和长期谋划工作。
(六)组织实施市级园林绿化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63029045
机构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5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慈溪市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铭三
机构职能
(一)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全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PC构件和建设用砂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63029006
机构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5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慈溪市房产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红
机构职能
(一)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市场化鉴定机构的监管工作。
(二)做好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
(三)做好全市房屋交易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工作。
(四)协助做好全市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五)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申购(请)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核实、公租房保障实施及运营管理工作。
(六)做好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七)做好全市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工作。
(八)协助做好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房产经纪机构、房产测绘机构的业务指导及从业行为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63035756
机构地址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6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政策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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