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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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处
机构负责人:项立武
公开电话:28869529
职责:
负责全省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情况。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张平
公开电话:28869198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人事处
机构负责人:陈波
公开电话:28172898
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机构负责人:叶锡祥
公开电话:28869166
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综合规划处
机构负责人:李小玲
公开电话:28869165
职责: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政策法规处
机构负责人:姜涛
公开电话:28172819
职责: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 ,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科技与财务处
机构负责人:吴振红
公开电话:28172889
职责: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
机构负责人:陈云娟
公开电话:28869107
职责: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

水生态环境处
机构负责人:林泉军
公开电话:28869180
职责:
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海洋生态环境处
机构负责人:陈渊
公开电话:28869187
职责:
负责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
机构负责人:王雷
公开电话:28869113
职责:
负责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省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处(挂核应急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李向华
公开电话:28869167
职责:
负责全省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开展核事故场外和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承担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机构负责人:徐献文
公开电话:28869055
职责:
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处
机构负责人:高祥
公开电话:28869047
职责: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
机构负责人:陈锋
公开电话:28869081
职责: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党政负责人约谈、责任追究案件移送等有关事项。统筹协调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执法处
机构负责人:徐金华
公开电话:28869103
职责:
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牵头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应急预警工作。

第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韩立
公开电话:28172893
职责:
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第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陆永军
公开电话:28869100
职责:
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第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李健宝
公开电话:0571-28992156
职责:
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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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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