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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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负责人:张拔其,办公电话:0769-22223208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新闻宣传、史志编撰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局综合指挥应用平台管理和指挥中心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本系统警车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2、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负责人:韦瑞珍,办公电话:0769-22314526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3、法治调研科
负责人:喻中胜,办公电话:0769-22831353
主要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府规章编纂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人:刘涛,办公电话:0769-22831300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承办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5、法治督察科
负责人:邓家诚,办公电话:0769-22831311
主要职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法治东莞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指导、监督各园区、镇(街道)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组织办理各园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对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指导协调立法后评估工作。承担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6、法治督察科
负责人:邓家诚,办公电话:0769-22831311
主要职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法治东莞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指导、监督各园区、镇(街道)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组织办理各园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对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指导协调立法后评估工作。承担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7、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人:张伟杰,办公电话:0769-22480210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人:李晓丹,办公电话:0769-22480216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分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9、法规二科
负责人:黎振声,办公电话:0769-22831351
主要职责:负责历史文化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各园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对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办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承办相关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工作。
10、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
负责人:萧映琴,办公电话:0769-22831365
主要职责: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指导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11、政治处
负责人:张凤,办公电话:0769-22490238
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权限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指导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轮岗、交流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上级规定监督、管理本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
12、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人:叶仲明,办公电话:0769-22492868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发展规划的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1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人:彭浩强,办公电话:0769-22508522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负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联络工作。编制本市司法鉴定名册并公告。指导、监督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14、机关党委
负责人:莫楚群,办公电话:0769-22490332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5、法规一科
负责人:罗广昌,办公电话:0769-22831357
主要职责:负责城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各园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对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办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承办相关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承办市司法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
16、行政复议科
负责人:周赟,办公电话:0769-22831359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起草、发送行政复议文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报备等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17、行政应诉科
负责人:王好,办公电话:0769-22831371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18、公证管理科
负责人:叶国栋,办公电话:0769-22381636
主要职责:研究落实公证工作发展措施;指导、监督公证协会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公证执业活动以及公证机构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工作;承办公证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申报工作及公证员任职审核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及公证机构负责人执业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开展公证员执业考核工作。
19、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负责人:陈奕妍,办公电话:0769-22314562
主要职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许可,实施对外国、港澳台的各项律师服务业开放措施。指导、协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本市律师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律师协会与港澳台律师业务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指导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本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计划,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20、行政审批协调科
办公电话:0769-22362268
主要职责: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审查、决定和批件、证书发放及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工作,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21、东莞市东莞公证处
办公电话:22480622
22、东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主任:张智,办公电话:0769-2283136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和疑难案件,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负责编辑司法行政信息简报、情况反映、《东莞司法行政》以及司法行政志等;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9号(邮编:523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监督电话:0769-22310139
咨询投诉:12345

23、东莞市法律援助处
主任:祝颖香;联系电话:22490148。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律援助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负责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申请,指派和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活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及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法律援助资源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协调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9号(邮编:523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9-22489999;传真:0769-22314223
监督电话:0769-22310139
咨询投诉:12345

24、东莞市东部公证处
主任:方丽荷,办公电话:81098881
25、东莞市南华公证处
主任:冯志海,办公电话:8288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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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东莞市司法局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东莞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中共东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东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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