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社会保险费申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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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 业务背景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已对接金税三期全国标准版,并对多项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完善。

2. 操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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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流程说明

1.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功能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a)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b)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c)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d)进入社保费系统,选择单位社保号,点击【确定】:

e)进入社保费系统后,点击右侧功能菜单办理相关业务。

1.1. 社保费申报

1.1.1. 社会保险费申报

1.1.1.1.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产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

1.1.1.2.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1.1.2.1. 申报社会保险费

步骤

a) 点击菜单【社会保险费申报】,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界面;如果本月未进行申报,申报次数显示为0

b) 点击【申报预览】,系统展示当月待申报数据在“本次申报信息”列表中;

c) 点击【预览明细】,弹出“待申报信息”窗口,查看本次申报人员的明细信息;

待申报明细信息窗口,点击【导出】可将待申报信息导出本地;

d) 确认本次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是】,系统校验【本次申报信息】的待申报人员信息;

e) 提交本次申报后,系统弹出“本次申报成功”窗口,显示单位信息、应缴费金额和签约的银行账号信息;

f) 点击【立即扣款】弹出“扣款”窗口,选择不同的缴款方式进行缴款;点击【关闭】则关闭当前窗口;

g) 可在已申报信息列表中点击【查看汇总】,弹出“申报汇总”窗口,查看本次申报汇总信息;

1.1.1.3. 界面说明

1.1.1.3.1. 社会保险费申报主界面

界面说明:

【本次申报信息】:预览展示当前社会保险费申报的汇总信息;

【已申报X次】:显示单位当前费款所属期已申报的次数;

【费款所属期】:展示需要申报的费款所属期月份(默认当月);

申报预览】:点击申报预览可查看本月待申报数据;

【预览明细】:查看当前待申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明细信息;

【申报提交】:提交申报社会保险费;

【已申报信息】:显示当前费款所属期已经申报的社会保险费信息;

【查看汇总】:查看已经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汇总信息。

1.1.1.3.2. “本次申报成功”窗口

界面说明:

【立即扣款】:单位申报完成社会保险费后,可选择不同缴款方式进行清缴;

【关闭】:单位申报完成社会保险费后,暂时无需清缴,可关闭当前窗口。

1.1.1.3.3. “扣款”窗口

界面说明:

【银行账户列表】:显示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且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三方协议缴款】:通过已经签订的有效银行账号进行缴款;

【聚合支付缴款】:使用建行的龙支付【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或者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

【微信缴款】: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

【支付宝缴款】: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

1.1.1.4. 功能变动点说明

(1)不区分中小微企业和大户企业,所有企业都走实时申报处理。

旧版主界面

新版主界面

1.1.1.5. 常见问题

1.1.1.5.1. 当期是否可多次申报社保费?

答疑:可以。用人单位当月若已经申报,再进行增员操作,可对新增部分人员申报社保费。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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