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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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主要职责

联系电话

内设股室

人事秘书股(劳动监察股)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文书档案、财务等机关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行政机构及属下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直属行政机构和属下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探亲的政治审查。

执行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基层劳资纠纷调处工作和日常巡查工作;组织、协调查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劳动、人事突发事件;审查企业自行制订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负责劳动年审和信访协调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

0754-86800089

就业和培训股(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计划;牵头拟订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负责招用工相关工作;承办政策性人员(职工)安置工作;负责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初审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和解除(终止)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合同书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南澳就业和境外在南澳县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及咨询、培训业务的管理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订优秀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做好审核工作;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国有(集体)企业特困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优待的审核工作。

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工作,承担审核政策性提前退休有关工作;审核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人员退休;审核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申报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指导企业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汇总工作;审核县属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竞赛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0754-86802206

公务员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负责专项人事计划的编制、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任、转任有关业务;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公开招录(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种类的设置、资格条件的审核、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负责政策性人员(干部)安置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镇(管委)、县直各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的呈报、任免工作和由县政府任免的领导人员的呈报、任免工作;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登记、职位管理以及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综合管理本县奖励表彰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竞聘上岗和解聘辞聘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有关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及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工作。

0754-86817611

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和干部退休退职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退休、退职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工资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有关工作及工资电脑化管理工作;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福利费的掌管使用以及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及工资水平调查工作。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各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参与、指导评审工作;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及核发证书工作;承办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考试工作及考前培训指导;负责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的推荐工作和高级科技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限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引进、培养、管理及推荐遴选工作;负责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告、登记受理及相关工作。

0754-86817612

社会保险股(农村社会保险股)

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并牵头拟订具体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参与指导协调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协助拟订本县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参与监督实施;拟订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和措施。

协助拟订本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指导协调医疗保险费的扩面征缴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有关申报材料的收集、初审上报工作;参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核和监督考核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金要情的收集、综合报送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有关综合性信息的报送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0754-86816312

下属事业单位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的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再就业援助、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为下岗事业人员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业务。协助我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工龄审核等工作,做好企业改制后职工档案托管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组织全县各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用操作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提供服务。

0754-86802206

职业介绍中心(劳动技能鉴定中心)

负责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开发、利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办理招用工录用备案手续,负责就业指导等各项服务。负责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南澳的就业管理服务及外商常驻机构招用中方雇员管理服务工作。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档案寄存和调动、劳动政策咨询于一体。指导协调各镇管委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统计工作,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月报和季报工作。组织本地区劳动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申报培训工作。

0754-8681693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案件审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办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长安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依法受理举报投诉。

0754-86815670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南澳县委、南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9〕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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