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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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静       办公电话:0531-76881399

应急救灾科

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新闻发布、应急管理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功能区防灾减灾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镇(街道)、功能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教育、培训情况。承担一般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依法监督实施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方面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科长:吕敏    办公电话:0531-7688109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起草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核审职责,以局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指导、监督、评估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煤矿除外)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承担对油气管道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检查事故结案批复后的落实情况;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除外)调查处理意见的备案工作,负责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承担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方面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地质行业、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特种作业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镇(街道)、功能区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直属单位及职责

钢城区安全生产

        监察大队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规章。(二)参与拟订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三)负责制定各类监察检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承担执法监察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以及案卷管理、备案等工作。(五)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行政监察工作。(六)以区应急局名义统一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七)参与处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八)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九)完成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钢城区应急救援

        指挥中心

(一)参与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并协助组织实施;参与拟定、修订全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二)协助推进区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街道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三)参与做好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承担灾害救助的指挥协调工作,适时提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动用建议。(四)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库建设,承担全区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上报工作。(五)承担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设监测预警系统;承担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辅助工作。(六)承担一般灾害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应急救援机构处置较大以上灾害事故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七)参与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实施灾民安置、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助开展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八)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使用工作。(九)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十)完成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钢城区地震监测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二)承担全区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参与全区地震监测台网及信息系统的规划,承担全区地震台网(站)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证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转;负责区域震情跟踪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三)负责全区地震监测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和地震信息收集报送。(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震灾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五)开展防震抗震科学技术研究相关工作,推进防震抗震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地震基础性活断层探测相关工作。

(六)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配合做好防震减灾示范类项目的组织创建相关工作。(七)负责全区的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做好震害预测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御和防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鉴定,为防震减灾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八)参与震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震情应急值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九)完成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局

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局贯彻党的应急工作方针和政策,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有关工作安排,推动全区应急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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