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泗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关注:688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民意受理、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专项经费。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

办公电话:0537-4221655

党建科(挂人事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行业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统一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0537-4230669

文电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国务院、国家部委以及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委、外市政府等来文来电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县 (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的办理工作。负责党内文件办理和管理。负责文电收发、机要、印鉴管理、档案资料、报刊信函收发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办公电话:0537-2348194

文化艺术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办公电话:0537-4262266

公共服务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

办公电话:0537-4262988

资源开发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4258669

产业发展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监测全县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537-4221655

市场推广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推动泗水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我县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艺术、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艺术、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办公电话:0537-4221655

市场管理和执法督察科(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科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相关法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政策。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拟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承担全县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指导全县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涉外以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承担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办公电话:0537-4221655

文物开发保护和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审核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县博物馆的设立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馆藏文物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负责全县文物出入境展览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馆藏文物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县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管理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县级以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管理在泗水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检查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

办公电话:0537-436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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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泗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全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和盗版侵权行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县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受理对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四)负责文化旅游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承担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六)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4239982

办公地址:泗水县泉鑫路3-1号卫生健康大楼

泗水县文化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和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二)承担传统艺术的发掘整理,组织开展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

(三)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四)负责图书报刊的收集、整理、保存,为公众提供借阅服务。

(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场馆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承担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537-4222412

办公地址:泗水县圣哲路11号科技文化中心4号楼

泗水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要职责:

(一)参与拟定全县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二)开展旅游行业学习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推动旅游行业协会建设。

(三)指导服务旅游商品创新与推广,开展旅游志愿服务工作。

(四)服务旅游项目开发、规划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旅游项目的产品开发和品牌建设。

(五)指导旅游行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旅游智慧化发展;开展旅游咨询服务。

(六)承担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537-4221655

办公地址:泗水县泉兴路7号412

泗水县文物保护中心

职责:

(一)承担文物藏品征集、收藏、保护、展示工作。

(二)承担文物保护宣传、文物学术研究与传承利用工作。

(三)承担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出土文献研究、文物修复工作。

(四)承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研究保护工作。

(五)负责馆藏藏品的保管及安全工作。

(六)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场馆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承担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537-4360070

办公地址:泗水县圣哲路11号科技文化中心4号楼

泗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泗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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