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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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办公室

挂财务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6211431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6623887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挂许可服务科政策法规科牌子)

主要职责: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开展全县农业农村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的草案起草;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承担公平性竞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25990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主要职责: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537-6528887

市场与信息化科

挂发展规划科牌子

主要职责:提出全县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以及价格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开展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拟订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国有农垦单位的改革与管理,承担农垦项目申报、实施和农垦经济统计汇总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25995

科技教育科

主要职责: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县农业专家顾问团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25997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25998

种植业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提出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参与制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与对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29993

渔业渔政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渔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保工作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办公电话0537-6623885

畜牧兽医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


办公电话0537-6528881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研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


办公电话0537-6588738

农田建设管理科

主要职责:指导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25992

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渔业、农业机械、沼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6211431

诉求督办科

主要职责:督办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等机构和本部门受理的群众诉求,并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核实和满意度调查,做好与县社会治理中心等机构的对接工作,负责本部门系统的民生事项评价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6211431

★★★★★★★★★★

所属事业单位

鱼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一)开展农业技术推广调查研究;承担有关政策、行业标准制(修)订和重大项目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承担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三)承担耕地培肥与改良、科学施肥、农田节水等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开展土壤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服务 

(四)承担农情预测预报、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综合防治和重大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植物检疫工作

(五)承担农业生态环保、农业有关资源等的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和相关服务工作

(六)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相关技术支撑工作;为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七)为良种基地建设、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指导服务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等提供技术支撑

(八)负责棉花生产、技术指导和新品种的推广工作

(九)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执行稻米产业发展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稻米产业发展调查研究,提出适合全县稻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十一)参与制定全县稻米产业的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

十二)负责全县稻米产业的品牌建设工作。

十三)对全县稻米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十四)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6211431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二路老县政府院内政府院内3

鱼台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一)参与拟订全县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展畜牧兽医行业调查研究;为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

(二)开展畜牧兽医行业品牌创建指导服务工作,为推动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承担畜牧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畜牧兽医项目实施、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强制免疫、人畜共患病防治、畜禽标识、动物检疫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为动物卫生防疫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承担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畜禽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性能测定、质量检验;负责畜禽种质资源的调查、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等工作;承担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五)开展畜牧兽医行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推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承担绿色畜牧业发展和畜牧兽医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工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服务。

(六)为畜牧兽医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养殖环节畜产品、畜牧业投入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等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

(七)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技术指导和质量检验、复核检验;承担饲料饲草和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广工作;承担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规范认证及瘦肉精监管技术支撑工作。

(八)开展畜牧兽医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畜牧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服务;承担畜牧兽医行业统计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为畜牧兽医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执法、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

(十)负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6211652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二路老县政府院内政府院内2

鱼台县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一)研究提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规划、计划、业务规范等意见建议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三)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机化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农业机械装备研发、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支持,促进全县农业机械转型升级

(六)参与推进农机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手、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开展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全县农机信息化和智慧农机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在农机化生产上的推广应用,承担农机行业的统计事务工作

(八)参与统筹利用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

(九)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担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6211269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二路老县政府院内政府院内1

鱼台县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一)开展渔业技术业务指导,为渔业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

(二)开展渔业发展体系建设、渔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渔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有关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承担渔业发展项目筛选、实施和管理,渔业发展技术推广工作。

(三)承担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事务性工作。负责水生动物疫病的普查、检测、诊断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疫情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重大水产苗种疫病的强制免疫疫苗、储备物资的运储和发放工作;参与全县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四)负责水产良种与水产饲料的引进、繁育、推广、性能测定、质量检验以及水产资源和饲料资源的调查、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五)负责渔业行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绿色生态养殖技术的推广和渔业新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工作。

(六)为开展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提供技术服务;承担饲料利用、推广工作;承担饲料、鱼药规范认证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七)开展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渔业发展行业品牌推广、开展渔业发展行业统计、监测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无公害等水产品认证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八)负责渔业发展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6211972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二路老县政府院内政府院内2西

鱼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依法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二)制定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涉农领域执法工作

(四)负责涉农领域举报、投诉案件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六)负责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农业执法专项行动。

(七)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普法宣传工作及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6529991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二路老县政府院内政府院内2

鱼台县农业农村局

鱼台县农业农村局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种质量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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