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杨营镇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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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521027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521054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0537-7521676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701006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521027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引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0537-75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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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139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139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属地管理,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139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139

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工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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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决定、命令。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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