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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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职能 负责人及公开电话
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农业种植业生产进入流通和加工环节前的田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责任,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秦启明

0536-5221168

人事科(挂党建办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林俊凤

0536-5193390

计划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制定农村金融政策、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吴涛

0536-5234670

生产与经济信息科(挂科技教育科牌子)

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拟订促进全市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参与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提出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研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承担推动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李树增

0536-5230381

畜牧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动物防疫、检疫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指导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工作。承担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毛皮动物胴体处置监管工作。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会同有关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设置规划。组织实施畜禽标识以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动物诊疗活动、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寿光市卧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畜禽良种的资源保护开发、繁育推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屠宰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负责收集、发布畜牧兽医行业相关信息,开展畜牧兽医行业统计、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工作。负责制定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毛皮动物养殖发展。按规定负责畜禽养殖、饲草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负责饲草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饲草草种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设施用地审核和畜禽舍所有权证办理。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组织拟订和实施兽药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抽检计划,以及动物、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按规定负责有关兽药项目和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筛选、实施和管理。负责各镇街畜牧兽医工作站的防疫、检疫、畜牧生产、技术推广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等业务监督指导工作。

胡春亮

0536-5221569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畜产品,下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陈永波

0536-5217110

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科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工程。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有关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

单连颖

0536-5221167

政策与改革科

负责起草有关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建议。

李茂光

0536-5250580

下属事业单位
名称 职能
寿光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国家、省、潍坊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种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市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承担全市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品种的登记、备案、引进、试验、示范、展示、技术培训、信息监测等工作;参与做好全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及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二)承担国家、省植物检疫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承担国内植物检疫;承担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控、检疫,为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预警与控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防治预测预报,农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植保技术咨询服务。

(三)承担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方面合作,协助落户我市的高校、科研院所及专家学者开展项目建设和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做好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

(四)参与全市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现代农业信息化发展和智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农业信息化技术指导和服务;承担现代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装备示范和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及项目规划、实施等。

(五)参与制定全市蔬菜生产发展规划,承担蔬菜生产情况统计汇总;做好高品质蔬菜生产,承担农药投入品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

(六)承担农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参与制定蔬菜产业对外合作政策,参与蔬菜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蔬菜产业涉外事务,配合做好高品质蔬菜品牌对外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援外项目。

(七)开展农业统计工作,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以及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等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机械、农田建设、农村能源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会计辅导培训;承担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分析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整理和编纂农经统计数据和资料。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辅导培训和统计工作。

(二)承担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技术服务工作;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研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

(三)承担生态循环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的信息统计、项目实施和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和保护工作、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防控工作。

(四)承担服务全市农田建设工作,开展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提出农田建设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参与调查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建后管护情况;开展农田建设信息化有关工作;为产业集群和产业融合(土地整治和产业化项目结合)项目落实提供服务保障。

(五)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寿光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畜牧兽医事业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畜牧产业化战略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畜牧业科研、教育、培训和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畜牧生产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参与实施畜牧标准化生产、畜产品品牌认证;推动全市畜牧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和饲草饲料作物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性能测定、质量检验工作,承担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畜牧业统计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承担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畜牧协会、兽药协会、饲料协会等有关中介机构的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对口联系。

(二)参与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服务工作;承担对动物饲养、经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动物诊疗机构等场所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市检疫证照、标志的订购和保管、发放工作;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的服务工作;承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工作;参与实施畜产品质量检测计划,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问题畜产品溯源追踪服务工作。

(三)承担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强制免疫计划、消毒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承担本地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组织实施;参与承担对动物流行病学的调查、监测、分析、评估、预测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预警、预报、疫情报告、预案启动、疫情处置、后续监测、损失评估、动物免疫、杀菌消毒以及相关方面的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和技术研究等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用生物制品的供应;承担建立健全动物免疫、监测、消毒等档案整理;负责科研攻关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四)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畜牧兽医事业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畜牧产业化战略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畜牧业科研、教育、培训和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畜牧生产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参与实施畜牧标准化生产、畜产品品牌认证;推动全市畜牧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和饲草饲料作物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性能测定、质量检验工作,承担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畜牧业统计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承担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畜牧协会、兽药协会、饲料协会等有关中介机构的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对口联系。

(二)参与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服务工作;承担对动物饲养、经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动物诊疗机构等场所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市检疫证照、标志的订购和保管、发放工作;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的服务工作;承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工作;参与实施畜产品质量检测计划,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问题畜产品溯源追踪服务工作。

(三)承担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强制免疫计划、消毒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承担本地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组织实施;参与承担对动物流行病学的调查、监测、分析、评估、预测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预警、预报、疫情报告、预案启动、疫情处置、后续监测、损失评估、动物免疫、杀菌消毒以及相关方面的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和技术研究等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用生物制品的供应;承担建立健全动物免疫、监测、消毒等档案整理;负责科研攻关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四)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粮棉等农业先进技术品种、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协助做好上级业务部门和科研院所安排的相关试验任务;为全市粮棉生产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承担农作物生产技术考察及测产工作;为镇(街区)农技推广单位开展服务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二)承担全市土壤养分检测、培肥地力、改良中低产田,提升耕地质量,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建设土壤肥力和墒情监测点,了解全市土壤肥力及墒情动态变化,为政府农业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科学施肥,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承担肥料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承担优质果品生产示范基地、优良品种苗木繁育基地创建工作。承担引进、选育、试验、示范、推广果树新优品种,研究和推广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工作。承担全市果农技术培训工作,为全市果农提供技术支持,提供产销信息服务。

(四)承担蔬菜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蔬菜生产方面的信息、技术、服务咨询等工作,为全市蔬菜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五)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六)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圣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圣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圣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圣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文家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文家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文家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文家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古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古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古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古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洛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洛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洛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洛城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孙家集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孙家集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孙家集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孙家集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化龙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化龙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化龙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化龙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稻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稻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稻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稻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台头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台头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台头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台头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上口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上口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上口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上口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纪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纪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纪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纪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营里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营里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营里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营里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田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田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田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田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羊口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羊口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羊口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羊口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侯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寿光市侯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下简称侯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侯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承担辖区内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种畜禽等的技术服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生产统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农业农村局

寿光市农业农村局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担保、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拟订全市畜牧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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