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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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挂指挥中心牌子) 办公电话 0535-5503001 科室负责人 李鹏
科室职能 1.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宣传、文秘、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3.负责全局执法队伍的应急指挥、情报研判及全局重大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 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分解派遣、跟踪落实、处置反馈等工作。
科室名称 党建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2723912 科室负责人 宫新波
科室职能 1.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党务工作。
2.负责全局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
3.负责纪检、人事、档案、劳资、计划生育、工会、妇女、机构编制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 财务装备科 办公电话 0535-5503008 科室负责人 蒋华
科室职能 1.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 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3.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
4. 负责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
5. 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 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7. 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科室名称 督查考核科 办公电话 0535-5503009 科室负责人 刘涛
科室职能 1. 负责各类重大整治活动或重大专项行动的落实和跟进督查。
2. 负责案件督办工作。
3. 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
4. 负责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工作。
5. 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查。
6. 负责对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调查和处理。
7. 负责信访、社会稳定工作。
8. 负责制订全局年度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科室名称 政策法规科 办公电话 0535-5503010 科室负责人 马涛
科室职能 1. 负责城市管理和公用事业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2. 负责法制培训、法律指导、普法宣传工作。
3. 承担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应诉、答复工作。
4. 负责对执法队伍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
5. 承担执法监督工作。
6. 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
7. 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科室名称 公用事业科(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5503007 科室负责人 王香红
科室职能 1. 参与拟订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管理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城市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
3. 组织城区防汛工作。
4. 制定城市排水、燃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 指导、监督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
6. 负责污水处理、污水管网设施管理、雨污分流等工作。
7. 组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8. 指导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园林绿化和城市环境艺术工作。
9. 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及转运站管理工作。
10. 负责占用园林、绿地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管理工作。
12. 指导、管理城市市政设施养护工作。
13. 负责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14. 负责市政公共广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5. 负责或参与市政公用事业重点工程建设和交接验收。
16. 。组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
17. 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
18. 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19. 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资料档案和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
20. 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1. 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 0535-5501234 负责人 朱桂胜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文化路254号
单位职能 (一)依据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热、供水、燃气、排水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二)依据城乡规划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规划建设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三)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村镇建设、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四)依据人防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不修建人防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破坏人防工程等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五)依据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村宅基地、渔业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六)依据畜牧兽医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畜牧养殖、动物防疫、兽药生产、动物检疫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七)依据水利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造反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地下水开采、防汛抗旱、河道、水库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八)依据文化市场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广播电影电视、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营业性演出、募捐义演、美术品、艺术品、音像制品、著作权保护、新闻出版、印刷发行、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九)依据旅游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及导游、领队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十)制定燃气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市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环保督查等相关方面工作。违法建设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
单位名称 栖霞市市政养护中心 办公电话 0535-2938066 负责人 窦俊艳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山城路133号
单位职能 (一)承担城市道路、桥涵、路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养护、维修工作。
(二)承担城市防洪、雨水排放等防汛排涝设施管理、养护、维修工作。
(三)承担城市道路夏季防汛应急抢险和冬季清雪防滑工作。
(四)承担相关城区河道水面垃圾清理工作。
(五)完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栖霞市园林建设养护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208026 负责人 衣洪萍
办公地址 栖霞市环翠巷9号(翠屏公园院内)
单位职能 (一)承担城区公共道路和绿地的绿化设计、建设、养护等工作;承担城市公园、风景园林景点、广场等绿化、建设、养护等工作。
(二)承担园艺造型、植物保护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三)承担广场的环境管理和应急抢险救灾等服务工作。
(四)完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栖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212844 负责人 林惠雨
办公地址 栖霞市山城路145号
单位职能 (一)承担城区主次干路(人行道、车行道)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承担城区和各镇街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的清运、转运工作。
(二)承担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区管辖范围内公厕管理工作。
(三)承担特许经营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四)完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栖霞市数字化城市信息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2455110 负责人 乔春翔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文化路254号
单位职能 (一)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及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挥系统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信息存储、分析、研判、应用工作。
(三)完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烟台市和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公用事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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