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司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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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负责人:国颖慧
办公电话:0535-2211932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应急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经费使用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

2、政工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国颖慧
办公电话:0535-2802268
机构职能: 负责思想政治、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拟订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干部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3、法治督察科
负责人:郝胜梅
办公电话:0535-2222190
机构职能: 负责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指导、监督法治督察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工作。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4、备案审查科
负责人:王永芹
办公电话:0535-2888069
机构职能: 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或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法律调研和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办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烟台仲裁委员会莱州分会工作。
5、行政复议应诉和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名称)
负责人:于杰
办公电话:0535-2223286
机构职能: 指导、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负责市级和局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办理市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市司法局诉讼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法制协调工作。
6、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人:毛伟超
办公电话:0535-2286639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基层法治创建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市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人:孙鑫鑫
办公电话:0535-2230148
机构职能: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措施。承办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人:张耀华
办公电话:0535-2210798
机构职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协调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监督、年度考核。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9、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人:房崇峰
办公电话:0535-2888148
机构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教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挥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莱州市公证处
办公电话:0535-2212981
办公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35-41号窗口
机构职能: 山东省莱州市公证处主要职责:(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办理国内及涉外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二)负责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三)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四)负责对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五)负责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六)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莱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5-2221148
办公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2-43号窗口。
机构职能: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一)受理、审查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及公检法机关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二)受理公检法机关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三)指派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并进行考核、确认、发放办案补贴。(四)承办影响较大和特殊法律援助案件。(五)面向社会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六)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莱州市司法局

莱州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烟台市委和莱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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