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关注:801

1、办公室

办公电话:0535-6283706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值班、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行业全区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区级重点以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等专项经费。

2、公共服务科

办公电话:0535-6225705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公共文化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有关调研、策划、组织和宣传推广。管理全区可移动文物资源和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打击文物犯罪。负责全区考古勘探和发掘监管工作。指导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大遗址保护工作。审核、管理在我区境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

3、政策法规科

办公电话:0535-6209966

机构职能:

配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开展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法治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新闻发布、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的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年鉴、地方志编纂工作。配合市级做好广播电视机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4、市场开发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6622326

机构职能:

    拟订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承担区政府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5、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0535-6283301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6、芝罘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54863

机构职能:

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工作;承担各类文艺辅导、培训等技术性工作;指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业务开展。承担挖掘、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技术性工作,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承担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技术性工作。承担艺术研究、创作,艺术作品展览展示技术性工作;承担艺术普及工作;承担国(境)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工作。承担图书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借阅,电子阅览等技术性工作;承担文献数字化处理技术性工作。承担文献信息开发技术性工作;承担全民阅读、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技术性工作;承担图书馆学研究技术性工作。承担图书馆业务培训;承担基层图书馆(室)业务指导等技术性工作。开展文物普查、保护、利用、宣传技术性工作;开展文物相关研究技术性工作。承担文旅产业信息调研、搜集、分析;协助制定旅游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承担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市场推广、开展营销活动。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芝罘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0535-6262840

机构职能:

受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烟台市芝罘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烟台市芝罘区文物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全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全区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经营等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全区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全区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违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受理全区职责范围内文化市场领域服务质量纠纷、投诉举报,对立案投诉组织调解。

8、烟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795951

机构职能:

承担研究分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动态和行业、区域发展特点,贯彻执行全区有关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承担文化创意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洽谈,负责文化企业引进、日常管理与配套服务等工作。承担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区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项目和发展专项资金等工作。承担园区日常事务的管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承担园区对外宣传、文化交流与战略合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配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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