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医疗保障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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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室

一、联系方式

综合室主任:张利

办公电话:0543-7057608

投诉电话:0543-7057607

邮政编码:256800

办公地址:沾化区金海四路50号

电子邮箱:zhqybjbgs@bz.shandong.cn

二、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夏季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季工作日)

     三、工作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后勤事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区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拟订区直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区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海防)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内部审计和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拟订全区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医保目录并监督执行,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监督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所属事业单位

   滨州市沾化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州市沾化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  刘  君


办公电话:0543-7057592

投诉电话:0543-7057607

邮政编码:256800

办公地址:沾化区金海四路50号

电子邮箱:zhqybjbgs@bz.shandong.cn

三、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夏季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职能


   区医保中心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异地就医结算、基金管理等经办业务。

  (二)承担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与履约考核,全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考核评价。

  (三)承担全区医保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工作。

  (四)承担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稽核工作。

  (五)承担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追缴和违反医保定点协议处理工作。

  (六)承担全区离休人员和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待遇的审核、结算工作。

  (七)承担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指导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等工作。

  (九)在医保费征缴职能权责移交前,承担全区医保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参保单位征缴稽核等工作。

  (十)承担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

  (十一)完成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滨州市沾化区医疗保障局

滨州市沾化区医疗保障局

(一)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 (三)落实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组织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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