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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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信息化和政风行风建设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崇勇  办公电话:0538-8227756      

2、人事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行 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邱海燕  办公电话:0538-8229609     

3、政策法规科

职责: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科室负责人:王世琢  办公电话:0538-8223991      

4、财务审计科

职责: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付    于  办公电话:0538-8293059      

5、村镇建设科(挂市城镇化办公室牌子)

职责: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新型城镇化、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参与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科室负责人:袁   宁  办公电话:0538-8222389

业务咨询电话: 8222306

6、建设科技与勘察设计科

职责: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科室负责人:段青梅  办公电话:0538-8203423

7、工程建设科

职责: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指导房屋建筑施工装饰、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行业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任启栋  办公电话:0538-8222275

8、城市建设科

职责: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工作的指导。负责编制泰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拟订泰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泰城跨区域的主干道路、大型公(游)园(广场)、供水、排水、集中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厂等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公用企业(环境卫生企业除外)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   华  办公电话:0538-8336968

业务咨询电话:0538-8225005

9、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职责: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 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科室负责人:吴宏林  办公电话:0538-8226479

10、行业安全管理科

职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拟订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负责人:高   磊  办公电话:0538-8226109

11、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群团工作。

科室负责人:马淑璇  办公电话:0538-822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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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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