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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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8483958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信息、统筹新闻宣传、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自然资源、林业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 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重大自然资源、林业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推进自然资源、林业系统职能 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组织编 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自然资源、林业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有关财务、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市级土地矿产相关自然资源收入的征收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 评价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负责 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林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开展创新能力建设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林业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舆情处置和新闻宣传具体工作。 

2、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2-88461398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 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培育、引导、扶 持自然资源、林业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 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承担自然资源、 林业领域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3、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532-81871615

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 的政策措施。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承担自然资源和规 划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协调督办市政府重大项目规划的 推进落实工作,承担重大课题研究和有关“双拥”等工作。负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 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国土空 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和莱西市政 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 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指导镇村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指导各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 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市城乡规划 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实施上级关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青岛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 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 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 划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以及青岛市委、市政 府和莱西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或者根据授权、委托承办规定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自然资源和 规划领域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政 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拟订村镇规划的政策、标准并监督 管理,负责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备案。指导编制村庄分类、村庄布局以及村庄规划,指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数据统计、分析研判等。拟订市政、交通规划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编 制市政、交通相关专项规划并负责审查。负责城市景观风貌塑造 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和城市更新规划工作。研究拟订城市设计及城市更新规划相关政策、标准。组织编制全市总 体规划设计、城市更新总体规划,编制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城市更新规划、城市空间景观规划及设计导则等。负责城市更新规划 管理工作,审查更新改造专项规划方案并组织验收、评估工作。承担审查重大项目涉及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规划设计方案。负责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夜景观等公共艺术规划管理工作,统筹管理风貌规划、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拟订全市耕地保 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 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 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 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采取相关 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4、林政科

联系电话:0532-88405532

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 作。指导林业科技队伍建设。承担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 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森林资源采伐限 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编制森林经 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公益林管理,监管建设项目林地使用工作。承担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国家、省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陆生野 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监管工作。负责落实林业资源督察制度。组织实施绿化美化重点工程。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培育和发展公益林和商品林。监督管理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 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责绿色生态村庄建设和乡村绿化等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 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青岛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和意见。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 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林业领域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绿化事业,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资源供给等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 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林业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关工 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 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 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林业安全应急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 

5、自然资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2-88476579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含作价入股)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全市地质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矿产资源开采、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等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 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和其他全 市性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资质、资格和成果质量等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地图工作。负责测绘和地理信息方面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6、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532-88455655
一、负责全市项目用地及矿产管理的执法巡查;二、违法占地案件及矿产管理违法案件的现场调查取证;三、全市土地市场及矿业秩序的清理整顿等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405537
承担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民所有林业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落实工作;承担林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管理和利用等辅助性工作;承担林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湿地保护规划等相关文件拟订的辅助性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公益林、草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技术性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承担乡村绿化等工作;协助承担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管理的技术性工作;辅助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疫病防控等技术性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外来物种管理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森林、草原(地)防灭火规划编制的辅助性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8、收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1879758
承担制定自然资源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土地矿产相关自然资源收入征收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辅助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 
9、规划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1871605
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的辅助性工作;辅助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详细规划编制及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的技术性工作。 
10、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473917
(一)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二)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汇交管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三)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辅助做好全市土地交易管理的相关工作。(四)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法律和政策咨询工作;协助调处全市不动产权属争议、行政复议工作。 
11、基层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0532-88483958
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国有土地出让或转让规划设计条件等辅助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配合做好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年度收储盘活提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技推广等工作;协助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工作。

12、土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6408326
莱西市土地服务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莱西市土地服务中心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莱西市土地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青岛市和莱西市工作要求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青岛市委和莱西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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