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财政金融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财政金融局  • 关注:438

  • 金融科

    负责人:

    王英杰

    办公电话:0535-3216742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

  • 资产监管科(挂政府采购监管科牌子)

    负责人:

    宫娜(资产监管)

    唐涛(政府采购)

    办公电话:0535-3215868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编制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设备、土地等有形、无形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监管工作。承担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区财政金融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制订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组织编制区(县)级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负责区(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

  • 国库科

    负责人:

    崔洪松

    办公电话:0535-3215458

    机构职能:

    组织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区(县)级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区(县)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县)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负责区(县)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区(县)级预算资金、专户资金的拨付及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县)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区(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 预算科

    负责人:

    贾仁芬

    办公电话:0535-3215088

    机构职能:

    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组织区(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区(县)级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区(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县)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指导乡镇(街道)预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承担经济发展、自然资源、交通住房建设等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区(县)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促进投资发展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规定指导监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组织实施人才发展财政政策,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区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工作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管理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项目确定相关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区(县)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债额度申请、分配工作。组织实施区工委管委(县政府)投融资政策。

  • 办公室(挂监督检查科牌子)

    负责人:

    李大鹏

    办公电话:0535-3212368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财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

    张仁涛

    办公电话:0535-3219506

    机构职能:

    (一)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工作;协助审核和申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参与拟订收费标准;编报非税收入收支预决算。

    (二)承办土地、海域资金以及住房维修基金、住房增值收益和彩票资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和核销等工作。

    (三)实行单一账户,统一办理纳入中心管理单位的资金结算、人员工资支付等工作。承担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监控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承担区管委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工作,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进行评估、审查咨询及评价。

    (五)受托审查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报区管委的投资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按年初预算和年中批准的调整计划,提出拨付工程款、征地和拆迁等费用的意见。

    (六)参与区管委投资基本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审查、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等相关投资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预算定额中工程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提出初步意见;负责区管委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查,参与施工签证,协助完成工程转资工作;全面参与基本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委托的审价机构承担的财政投资项目审价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确定审价费用标准。

    (八)完成区财政金融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

    负责人:

    陈玉东

    办公电话:0535-3210348

    机构职能:

    (一)承担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

    (二)承担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清算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统计等工作;承担撤销、解散单位的国有资产清算和收缴工作。

    (三)审核重大投资决策及经营形式、产权的变动等事宜;协助局机关承担国有资产的转让、划转、处置、抵押、担保等工作。

    (四)承担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有关工作,参与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

    (五)完成区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财政金融局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财政金融局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管理的中长期规划、计划、规范性文件及改革方案。。。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52588.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