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民政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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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简称: 五莲县民政局办公室
负责人: 李子荷
办公地址: 五莲县利民路民政局2楼203室
联系电话: 0633-5213560
分工职责: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以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资金审计;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2、机构简称: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负责人: 管恩洋
办公地址: 五莲县利民路37号1楼112
联系电话: 0633-5217157
分工职责: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县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机构简称: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负责人: 贾世剑
办公地址: 五莲县利民路37号民政局1楼116室
联系电话: 0633-5217033
分工职责: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4、机构简称: 社会事务科
负责人: 秦泗勇
办公地址: 五莲县利民路37号民政局1楼113室
联系电话: 0633-5217071
分工职责:
社会事务科。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婚烟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审核、呈报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承办与邻县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审核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全县地名命名、更名,负责地名信息化建设、规划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县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5、机构简称: 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
负责人: 厉丽
办公地址: 五莲县利民路37号社会救助大厅
联系电话: 0633-5217136
分工职责:
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指导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外送养儿童材料的审核以及涉外收养登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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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民政局

五莲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民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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