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卫健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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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6719377

科室负责人

谭政

科室职能

1.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89000,网上民生群众投诉的案件受理及分派。两办信息约稿,信息报送。

2.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及单位配合。

4.负责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放管服改革、重点项目等工作。

科室名称

财务审计科

办公电话

0535-6719352

科室负责人

徐若男

科室职能

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政府投入和经济管理政策并组织落实。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科室名称

医政医管科

办公电话

0535-6713997

科室负责人

王倩

科室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全区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和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3.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卫生健康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4.负责对接莱山区人武部的医疗救护专业力量基干民兵组建以及与医疗救护相关的工作。

5.负责双招双引、司法、普法、禁毒、一次办好、改革试点等工作。

科室名称

疾控监督法规科

办公电话

0535-6719376

科室负责人

高岚

科室职能

1.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全区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暨重点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区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4.负责乡村振兴等工作。

科室名称

中医药科

办公电话

0535-6719367

科室负责人

孔海英

科室职能

1.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应用。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推进省、市有关中医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3.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配合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草拟工作。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中医社会办医、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中医执业医师注册工作。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负责中医药技术的挖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

科室名称

基层卫生和服务健康科

办公电话

0535-6719338

科室负责人

李文华

科室职能

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兴办老年公益事业,开展助老服务活动。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科室名称

老龄医养科

办公电话

0535-6719328

科室负责人

边红琳

科室职能

1.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审核发放各类老年津贴、负责“银龄安康”工作和老年证的发放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兴办老年公益事业,开展助老服务活动。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开展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工作。

3.负责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等。

科室名称

党建办

办公电话

0535-6719345

科室负责人

张猛

科室职能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2.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缴费除外)工作。

4.负责卫生健康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岗位培训工作。

5.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有关工作。

6.莱祥公司人员管理。     

7.负责包村、包贫困户工作。

8.负责卫健系统财政拨款人员的工资审批、公休假统计、待遇审批、精神文明奖审批。

9.办理工会卡、补充医疗保险续保。

10.负责工青妇工作。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卫生健康监督所

单位电话

0535-6711601

单位负责人

初春茂

单位职能

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健康监督保障,受区卫健局委托,承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具体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职责。

办公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

单位名称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电话

0535-6710911

单位负责人

贾学庆

单位职能

1.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区指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

2.开展传染病、慢性病、皮肤病、性病和麻风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疫苗使用的管理。

3.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区属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指导区级医疗机构和街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5.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共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

6.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7.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8.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9.承担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

单位名称

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电话

0535-6719363

单位负责人

张靖媛

单位职能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

单位名称

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单位电话

0535-6885051

单位负责人

刘晓玉

单位职能

1.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期保健和出生缺陷干预,以预防和减少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负责妇女健康查体及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工作。

3.负责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以及儿童健康查体工作。

4.负责全区已婚妇女健康查体、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

莱山区黄海城市花园岚园5号楼西侧

烟台市莱山区卫健局

烟台市莱山区卫健局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定相关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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