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民政局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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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2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民政法治宣教、政策理论研究、行业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2、规划财务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6532
 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定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福彩公益金。承担财务、资产、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和所属单位预决算。

3、社会组织管理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22
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4、社会救助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13;0719-8117125
拟定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5、基层政权建设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63
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区划地名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03
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规政策,拟定全市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行政区域边界的调研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等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县(市、区)地名管理、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名文化传承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7、社会事务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86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市际和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8、养老服务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05
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9、儿童福利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08
拟定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0、慈善事业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37
拟定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
11、人事科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19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12、十堰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786349
监督、指导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项目评审; 负责养老服务相关补贴的核拨及绩效评估;负责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十堰市儿童福利院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653332
承担全市社会弃婴(儿)、孤儿、孤残儿童的收容、养育、医疗、保健、矫治、教育等工作;开展与国际慈善组织、相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承担社会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的代养;建设残疾儿童康复、特殊教育、科研、教研活动基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4、十堰市社会福利院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783368
承担城区“三无”对象、孤老复员退伍军人和孤老烈属的供养服务;承担社会家庭老人的代养;开展与国际慈善组织、相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5、十堰市低保管理中心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13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供养等服务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配合人社、卫健、教育、房管、司法、医保等部门做好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医疗优惠政策减免、入学资助、住房保障、司法援助等工作;负责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建设和日常服务工作,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负责做好跨行政区域核对工作;负责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和网络系统及日常管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十堰市慈善办公室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12
组织开展社会慈善募捐、慈善救助;指导市慈善总会开展募集善款、赈灾救助、慈善救助、公益援助、交流合作、宣传指导等工作;进行县市区慈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十堰市殡葬执法稽查队
机构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刘家沟路8号
电话:0719-8615073
主要职责:受委托依法稽查城区内违反国家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十堰市殡葬管理所
机构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刘家沟路8号
电话:0719-8615081
    承担城区殡葬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落实殡葬改革工作;承担对遗体运输、冷(冻)藏、火化、骨灰安葬、丧葬用品、骨灰植树、少数民族遗体墓穴安葬等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9、十堰市救助管理站
机构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八堰路10号
电话:0719-8689729
主要职责: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医疗救治、寻亲联络、接送返乡等救助服务;对因监护缺失、流浪乞讨、失学缀学、精神疾病、家庭暴力和酗酒、吸毒、服刑人员子女等困境未成年人开展专业的救助与保护工作;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教育矫治等救助服务;为流动困难群体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十堰市老年公寓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电话:0719-8117130;07198768836
主要职责: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康复、医疗、保健、健康休闲和娱乐等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辐射、带动职能,为全市养老机构提供学习、交流、研讨、培训的平台;对全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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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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