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注:1253

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181325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信息化建设、综合性文件和文稿的起草、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舆情监测和处置、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等工作。制定目标考核、效能评估等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政策法规股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执法监督股

股室职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处、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负责协调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

4、登记注册和许可中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181627

股室职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指导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及许可证件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负责县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审查及现场审查的组织实施,对审查人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5、信用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3—5181627

股室职责:贯彻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本级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在红安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6、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股室职责:贯彻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反垄断应诉工作。

7、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助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8、广告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贯彻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9、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联系电话:0713—5181315

股室职责:贯彻实施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指导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10、质量发展和食品安全协调股

股室职责:推进质量强县和食品安全战略,贯彻实施质量提升政策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县质量强县委员会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依法组织实施对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评议、考核工作。

11、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召回。指导和协调产品、食品药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药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比对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指导、查处产品、食品药品质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12、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贯彻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13、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贯彻实施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14、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制度、计划和措施。督促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助查处相关较为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5、药品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组织实施全县药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参与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药品零售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16、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联系电话:0713—5181436

股室职责:对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综合统计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18、标准计量股

股室职责: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推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指导、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协调配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19、知识产权保护股

股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推动知识产权质押及相关工作。承担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负责专利奖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组织实施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战略发展和品牌强县建设政策措施与规划。组织指导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承担全县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贯彻实施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措施和办法。指导、协助查处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及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违法行为。指导商标行业组织工作。

20、财务审计股

联系电话:0713—5183399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控制规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项目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21、人事股

联系电话:0713—5181671

股室职责: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22、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181647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3、退休干部股

联系电话:0713—5181671

股室职责:负责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

0713-5181325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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