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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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处室职能:承担厅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厅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建议、信息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承担厅重要会议的文件及材料起草工作。
负责人: 秦伟文
联系电话:027-87328070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27-87328126

监督与投诉电话:027-87328126

2、政策法规处
起草综合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姚刚
联系方式:027-87328217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27-87328126

3、监督与投诉电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省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管理;拟订各类高校和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负责中专及以上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承担省属高校和厅属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民办高等教育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高等学校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文森
联系电话:027-87328043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27-87328126
监督与投诉电话:027-87328126

4、财务处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参与拟订全省各类学校收费标准;承担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拟订省级财政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和有关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   配,指导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相关教育项目、捐赠项目的管理;承担省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及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负责人: 史新华
联系电话:027-87328173

5、基础教育处
承担全省义务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化设备、图书馆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承担全省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及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和推进中小学教学改革,规划地方课程建设,组织审定地方课程教材;协调指导中小学党建、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人: 邹德智
联系电话:027-87328063

6、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教育培训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相关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全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指导全省民办基础教育工作。
负责人:张彦昌
联系电话:027-87320427

7、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承担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承担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全省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承担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拟定高等职业教育省级评估标准、教学建设的基本文件,组织和指导对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及相关教学业务工作评估。
负责人: 何泽云
联系电话:027-87328019

8、高等教育处
承担全省高等教育教学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拟订高等教育省级评估标准、教学建设的基本文件;组织和指导对高校办学水平及相关教学业务工作进行评估;指导全省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工作;审核批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和社会助学单位(机构)。
负责人:
联系电话:027-87328172

9、教师管理处
承担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教师奖惩工作和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与指导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和中小学教师、校长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三支一扶”支教计划(含国家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资教生的计划拟定、选派、日常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教师培训院校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
联系方式:027-87328065

10、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省委教育工委宣传处)
承担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指导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和网络文化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负责人: 赵耿
联系电话:027-87328009

11、综合治理处
指导全省学校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省高校政治保卫工作;分析研究和预测高校不稳定因素,指导高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宣传和贯彻上级关于防范和处理中国梦及其他邪教组织等问题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省高校有关防范和处理中国梦及其他邪教等组织问题的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校园外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信访工作。
负责人:姜永生
联系方式:027-87328150

12、高校学生处(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负责各类高等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派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承担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段旭辉
联系方式:027-87892996

13、科学技术处
规划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的科学技术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加国家和省创新体系建设,以及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负责人: 王强
联系电话:027-87328122

14、组织处
负责指导全省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表彰高校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事宜;督促检查高校党的各项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负责高校党员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校群团工作;协调高校民主党派的工作。
负责人: 乔志强
联系电话:027-87328095
15、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全省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负责全省性及组团参加全国性学生体育比赛、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指导协调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指导高中及以上学生的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负责人:丁雪峰
联系方式:027-87328139

16、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对外宣传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承办教育涉外监管和汉语国际推广的有关工作;管理和指导全省自费出国留学工作;承办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人:黄念平
联系方式:027-87328141
17、干部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协助管理全省高校副校级以上干部,管理高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省高校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参与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人:梅亚平
联系方式:027-87328003

18、湖北省教育督导办公室
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省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承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7-87328123

19、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省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全省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有关工作;对有关学位、学位授予机构的设置及调整进行审核;负责组织硕士和博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以及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参与拟订全省研究生的年度招生计划;承担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邓世民
联系方式:027-87328152

20、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标准;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全省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组织培训普通话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中语言文字标准的审定;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戴明
联系方式:027-87328183

21、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 王力勤
联系电话:027-87328210

22、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郭亚红
联系方式:027-87328071

23、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办公室(筹)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受理和审批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评审、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政务服务和教育大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于立勇
联系方式:027-8732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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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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