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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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股和财务股牌子)
负责人:骆莹莹  联系方式:0745-6222362
协调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信访、档案、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督查、统计、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管理和任免干部,负责人事和工资福利待遇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局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负责承担综合性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对外联络、公务接待、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除食品安全外的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服装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资产、财务和票据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局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全局经费预算、会计报表和组织收入;拟编基建项目方案及预决算审查;按照规定管理规费,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负责人:彭小艳  联系方式:0745-6261310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吴  刚  联系方式:0745-6237428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法律适用方面的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培训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及听证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企业注册股牌子)
负责人:杨  琴  联系方式:0745-6222193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依法承担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企业名称;承担上级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部分登记注册事项初审和审核工作;负责派出机构行政审批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类许可资料,做好归档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并协助做好公开工作。
(五)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王重典  联系方式:0745-6237768
依法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审核推荐省著名商标;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制作、发布单位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私营经济监督股(加挂举报投诉中心牌子)
负责人:凌雪芝  联系方式:0745-6265135
负责做好投诉、申诉和举报处理工作。承担涉及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流、转办、督办、反馈和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和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和协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组织实施企业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对登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查处违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指导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负责在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调查研究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卢  勇  联系方式:0745-6228680
组织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起草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的规划和相关政策,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产品和纤维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指导查处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拟定重点监督的工业产品目录;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后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标准和计量股
负责人:舒  杰  联系方式:0745-6237468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不含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业产品标准登记的管理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的创建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开展量值传递;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计量认证、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监督管理认证咨询、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推动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指导查处违反标准化和计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余国平  联系方式:0745-6228180
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查处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小平  联系方式:0745-6221370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受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有关工作。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十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齐团  联系方式:0745-62237139
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订餐饮食品安全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食品安全调查处理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
负责人:杨  振  联系方式:0745-6228672
依法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分类管理制度。依法承担权限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承担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相关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有关工作。
依法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和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参与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权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平台网络交易服务有关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有关工作。
配合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化妆品备案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违法行为查处。组织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有关工作。
(十三)反不正当竞争股
负责人:黄建军  联系方式:0745-6237608
贯彻落实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依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传销、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对各类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的经营秩序、交易行为、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和典当行为;负责指导全县烟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知识产权股
负责人:陈沫元  联系方式:0745-6237768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配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专利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专利违法行为。推动落实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负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
按权限负责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负责与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十五)价格监督检查股
负责人:唐跃平  联系方式:0745-6222362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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