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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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发展改革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覃莎 0744-822274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监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

2、发展规划科 负责人:董杰 0744-8234183

负责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特色小镇建设,配合推进城镇化相关工作。

3、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人:罗晓娟 07448566126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和市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承担规定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核准和代建方式的审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价格及收费标准审批、核准和备案等)的受理、办复、行政审批决定送达、数据库建设、审批件档案管理及审批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驻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负责市政务中心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大厅的工作协调。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4、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 负责人:李婧 0744-8228260

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经济运行调节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有关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5、体制改革综合科 负责人:胡廷伏 0744-8282303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人:崔自明 0744-8223295

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草案。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现状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提出年度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省委托对中央、省在张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权限协助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投资项目计划。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7、地区经济科(两型社会推进科、市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宋宏铁 0744-8234182

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和两型社会示范区创建相关重大工作,组织两型项目申报及资金安排,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参与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负责区域功能区和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扩区或调整区位的审查意见。负责产业园区经济研判、综合考评和相关政策制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组织推进可持续发展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组织实施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组织重大区域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等评估督导工作。

8、农村经济科 负责人:覃长辉 0744-8287871

综合分析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安排预算内相应领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权限协助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9、基础设施发展科(长江经济带发展科) 负责人:张建华 0744-8222963

统筹能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全市铁路、轨道交通、民航发展规划。按权限协助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承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示范创建工作。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沿长江流域跨区域合作、交流与联动。

10、工业和高技术发展科 负责人:胡廷伏 0744-8282303

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按权限协助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工业项目的投资管理。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研判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趋势,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市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申报并组织实施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按权限协助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高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投资计划,提出相关市级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建议。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和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服务业和经济贸易科 负责人:刘绍踺 0744-8281175

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服务业改革创新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修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按权限协助核准、备案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提出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推进省级和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梯级发展。协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跨领域新兴服务业产业发展。推进服务业载体和平台建设。推动服务业品牌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监测研判市内外市场和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国内外经贸交流合作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按权限协助审核、申报和安排经济贸易领域建设项目和资金。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1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负责人:杨晓 0744-8223970

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助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文明相关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13、社会发展科(旅游发展科)负责人:胡朝晖 0744-8224914

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调整审核工作。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按权限协助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协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有关工作。牵头统筹旅游发展中的固定资产投资、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业和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经济贸易、财政金融、价格管理等工作。

14、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 负责人:刘绍踺 0744-8281175

提出促进就业和创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计划,推进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等评估督导工作。

15、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负责人:邓开明 0744-8229675

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提出直接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按分工审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等评估督导工作。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以及备案境外投资项目。按权限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协调组织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承办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经济交流合作相关工作。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16、能源科(对外称张家界市能源局) 负责人:胡岗 0744-8300911

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权限协助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见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内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提出能源价格调整的建议。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收储、动用建议。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17、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负责人:卓丹 0744-8389968

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承担保障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及延伸服务收费、车辆通行费等市政府管理的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推进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目录内相关事项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指导价格认证工作。

18、商品价格和调控管理科 负责人:曾清平 0744-8352260

研判价格形势,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负责"菜篮子"价格调节项目安排。按照省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负责管理政府定价目录内水、电、油、气价格和管道燃气、管道供水延伸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参与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处理价格政策争议。负责指导价格监测和基层物价工作。

(十九)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科 负责人:秦海峰 0744-8220057

协调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并督促落实湘西地区、武陵山片区及老少边贫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资金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编制较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对口支援相关援助规划、年度计划,牵头协调对口支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等评估督导工作。承担市湘西地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科) 负责人:杨刚 0744-8381551

牵头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改革创新。拟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计划,指导推动信息化建设。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牵头拟订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政策措施。指导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粮食调控和物资储备科 负责人:符永红 0744-8381588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协作。负责执行省军粮供应指令、计划和等级标准,建立全市军供粮源统一筹措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全市军粮供应财务决算;指导军粮供应站(店)经营发展;协调地方与部队在军粮供应方面的关系。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研究提出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总量计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粮棉糖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指导协调地方储备粮管理。负责做好在张中央储备粮衔接和省级储备粮监管工作。拟订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制定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二十二)粮食和物资储备产业发展与安全科 负责人:谭小兵 0744-8380808

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协助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相应领域重大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

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人事科 负责人:敬渊 0744-8380172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绩效考核、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人:刘汉军 0744-8222963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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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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