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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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办公室,电话:0736-7375900

负责人:张鹏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党史学习教育、协同办公收发文、办公用品采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政务公开、网络信息、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安全保密工作;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文稿审核;负责信息综合和重大事项综合调研;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党建办),电话:0736-7398523

负责人:高梁盼盼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电话:0736-7373796

负责人:刘  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调资审批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审批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及遗属困难补助审批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及退休人员受处分降待遇审批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机关工勤人员认定审批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病休、病退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其他福利政策。负责全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退休、死亡抚恤审批工作。

四、工伤保险股,电话:0736-7375206

负责人:彭咏波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认定;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有关工作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鉴定有关工作。

五、财审股,电话:0736-7381763

负责人:谭国华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统计工作;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协助后勤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电话:0736-7373797

负责人:陈静

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原则,对各项社会保险基进实施监督;负责处理社会保险基金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七、就业培训股(加挂劳动关系股牌子),电话:0736-7375908

负责人:周文

拟订促进全区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网络建设,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业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拟订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实施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八、行政法规股,电话:0736-7375995

负责人:梅戈蓝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牵头起草部门相关政策和办法;拟定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来信来访、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一般信访事项的交办和督导检查;组织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调查研究信访情况,及时提出完善信访政策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五大安全、禁毒、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负责人社服务大厅相关工作。

九、养老保险股,电话:0736-7375967

负责人:彭广

负责指导落实国家、省、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区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保险关系在区本级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认定工作;负责区本级参保企业和职工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加挂表彰奖励办公室牌子),电话:0736-7384915

负责人:焦海波

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事后备案工作;负责审核、指导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订单定向人员、特岗人员、转业人员等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者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和人事人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申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短期援疆援藏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高层次人オ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对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其他有关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落实工作;指导区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表彰奖励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荣誉制度和拟订区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和以区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指导协调全区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区级奖励项目。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处  电话:0736-7375295

负责人:梁宋云

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区本级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用人单位及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变更、注销的审核录入;负责区本级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欠费清收;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区本级单位社会保险费稽核工作;负责人员异动审核;负责社会保险投诉工作;负责企业养老保险系统操作、失业保险系统操作录入;负责与税务部门征缴对接工作;负责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审核工作。

十二、仲裁院 ,电话:0736-7375969

负责人:刘奕

负责承办驻中央、省属、外资企业、区属企业、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参与全区重大涉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劳动监察大队, 电话:0736-7375968

负责人:梁斌

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劳动投诉举报,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进行执法征缴,查处全区范围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十四、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736-7371198

负责人:阳章俊

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人员、改制企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牵头企业用工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办理求职登记、进行职业指导、收集发布供求信息、组织举办公益性招聘会、开展劳务输出输入;负责全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线上职介服务平台管理;负责全区劳务经纪人管理;负责全区人才一站式服务申报、初审工作。

十五、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电话:0736-7382270

负责人:闵译漫

组织实施和承办全区人力资源考试考务工作以及企业和社会团体委托的人才选拔考务工作。承办全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和水平的考试工作。承办全区工勤技能人员等级的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抓好考务队伍和面试考官队伍建设以及试题库的管理工作。

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 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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