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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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厅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主  任:潘岚君
政务咨询服务电话:0531-51765005、0531-51765006
信访电话:0531-51765003
   清欠办:0531-51765307

   办公室:0531-51765098

2、人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处长:潘峰
联系电话:0531-51765101

3、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处长:李晓军
联系电话:0531-51765117

4、综合财务处
主要职责:综合财务处(挂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牌子)职能: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处长:冯兰成
联系电话:0531-51765126

5、行政许可处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处长:尹枝俏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投资建设类J20窗口
1.窗口人员电话:0531_68966221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电话:0531_82083217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电话:0531_82083216
4.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
电话: 0531_82083292
5.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
电话:0531_82083292
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电话:0531_82083217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
电话:0531_82083286、82083216
8.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许可:
电话:0531_82083283、82083291
9.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电话:0531—82083282
10.建筑施工特种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电话:0531_82083292
11.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电话:0531_82083216
1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电话:0531_82083293
6、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建设领域信息化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处长:史永鹏  
联系电话:0531-51765144

7、建筑市场监管处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省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处长:李永刚
联系电话:0531-51765156

8、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处长:刘明伟
联系电话:0531-51765165

9、勘察设计处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省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处长:刘涛
联系电话:  0531-51765176

10、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等方面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省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和全省其它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指导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参与全省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指导全省建设工程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建设;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工作协调,建立消防设计文件、竣工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消防安全检查信息等共享机制。
处   长: 李  军
联系电话:0531-51765390

11、城市建设处
主要职责:城市建设处负责城市供水、城市节水、城市燃气、城市供热、市政建设、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等工作,牵头做好人居环境奖、范例奖和节水城市评价工作。
处长:王强
联系电话:0531-51765187

12、城市管理局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局长:杨建武
  联系电话:0531-51765192

13、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处长:娄保来
  联系电话:0531-51765207

14、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处长:娄保来
  联系电话:0531-51765207

15、住房保障处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处  长:王春杰
联系电话:0531-51765217

16、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主要职责: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职能: 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依法查处公积金管理违规行为。监督指导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
处长:张道远
联系电话:0531-51765222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17、物业管理处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处长:汤  群
联系电话:0531-51765237

18、村镇建设处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处长:麻鹏飞
       联系电话: 0531-51765871

19、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主要职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处长:王德荣
联系电话:0531-51765626

20、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专职副书记:张松涛
联系电话:   0531-51765267

21、离退休干部处
主要职责: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处长:  李 煜
联系电话:0531-51765272

22、执法监察局
主要职责: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省级承担的执法职责,以及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
局长:张金城
政务咨询:0531-51765005
清欠办:0531-51765307
信访接待:0531-51765003
信访邮箱:sdzjxf@shandong.cn

2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主要职能:承担健全完善我省工程建设计价依据体系、地方标准体系、标准设计体系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各类计价依据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设计组织实施的辅助工作;承担指导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辅助工作;开展全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改革发展的研究;组织发布各类工程造价信息,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主任:徐海东
   联系电话:0531-51765500

24、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建设行业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从业人员业务评价工作;开展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平台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撑工作。
主任:辛 平
联系电话:0531-51765520

25、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主要职能:承担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技术性工作;承担全省精品工程质量安全创优、示范创建和建筑业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技术性工作。
   主任:王华杰
   联系电话:0531-51765319

26、山东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联络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全省驻外建筑施工企业的联络协调、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协调与省外建筑业主管部门关系,配合驻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本省企业和人员的群体  性事件;开展企业外出施工工作调查研究,为建筑业企业对外开拓市场提供服务。
    主任:戚立强
    联系电话:0531-51765358
联系方式:
综合部:          0531-51765356(监督电话)
驻北京联系点:     010-68694933
驻上海联系点:     021-65427550
驻乌鲁木齐联系点:    0991-4657722

27、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研究、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参与制定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承担超标准、超规范、跨区域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等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分析工作。
主任: 李学雷
联系方式:0531-51765377

28、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主要职责:承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基础性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承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研发推广、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等工作。
院长:张永光 
联系电话:0531-5176560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网上办事大厅

第一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是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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