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财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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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财政局各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405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联系电话:0316-2638415

    (三)预算科。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编全市年度预算。承担市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对市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配合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拟订市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办理市对下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提出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组织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基层财政业务。负责全市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承担全市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01

    (四)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和收支统计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16

    (五)行政政法科。承担市级行政、群团和公检法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根据省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市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制度。

联系电话:0316-2638627

    (六)教科文科。承担市级宣传、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89

    (七)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39

    (八)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56

    (九)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国资、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军民融合发展、供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土、规划、住建、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市本级城建收支预算管理;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财政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自然资源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市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61

    (十)金融科。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

联系电话:0316-2638573

    (十一)综合科。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指导。承担住房公积金、募捐办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25

    (十二)税政科。组织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中央、省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中央、省授权的地方承担的(出口)免、抵、退税等事务实施监管。

联系电话:0316-2638015

    (十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拟订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48

    (十四)会计科。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联系电话:0316-2638019

    (十五)条法科。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453

    (十六)政府债务债券科。提出全市政府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市(市本级及辖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承担全市(市本级及相关县区)申请发行、转贷、兑付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转贷(赠)、偿还,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市本级和全市债务预算的编制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

联系电话:0316-2638027

    (十七)预算绩效科。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市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市级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联系电话:0316-2638466

    (十八)监督评价科。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522

    (十九)非税收入科。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非税财政收入预算。落实非税财政收入“收支两条线”征缴管理制度。负责罚没物资的收缴、处置和变价收入上缴国库。管理全市财政票据。指导各县(市、区)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507

    (二十)资产管理科。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承担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

联系电话:0316-2638533

    (二十一)政府采购科。受理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电话:0316-2638552

    (二十二)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综合治税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及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市的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为税务部门提供数据参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对省、市综合治税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电话:0316-2638340

    (二十三)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072

    (二十四)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以及工青妇等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465

三、廊坊市财政局各下属单位职能
    (一)廊坊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负责人:王健。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教育培训进行业务指导和咨询。

联系电话:0316-2638409

    (二)廊坊市财政局预算审核中心

    负责人:王辉。主要职责:配合预算科做好市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汇编市级年度预算。

联系电话:0316-2638611

    (三)廊坊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人:高继华。主要职责:负责市直各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实有资金账户的支付核销,审核汇总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

联系电话:0316-2638549

    (四)廊坊市财政政策研究中心

    负责人:何子阳。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财政经济基础资料汇总保管,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和资料库,收集、筛选和整理分析国内外重要财经信息,编发相关参考资料,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研究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辅助领导决策,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理财能力;参与或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以及主要领导的报告、讲话起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专项课题和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财政学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科研计划,举办调研评比活动,邀请专家培训授课,汇总编发调研内刊,与国内其他地方搞好学术交流;承办上级布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6-2638403

    (五)廊坊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审核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礼斌。主要职责:建立和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数据库,及时核对、更新有关数据;参与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的测算分析;负责同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国库、下级财政机构的核算、对账事宜;负责对市管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进行测算,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负责对补助各县(市、区)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开展对专项资金的典型调查、分析,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社保资金决算的核实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652

    (六)廊坊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负责人:蔡根生。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规划与协调,制订有关服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房和其他水电、冷暖、电梯等设施的建设、购置、管理及维修保养和节能工作;承担机关会议室、警卫室、收发室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宿舍安全保卫、消防及环境卫生、绿化、人防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承担局内会议安排的用餐服务工作;负责医务室的管理,并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负责中心的财务、财产、物资管理和核算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055

    (七)廊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人:白瑞瑄。主要职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项目合同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洽商及增项进行技术核实;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结算进行技术核实;对预算部门申报的拟列入财政项目库及入库后拟列入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核实。

联系电话:0316-2638091

    (八)廊坊市财政信息中心

    负责人:苏晶。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负责提出全市财政系统网络建设规划、具体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建议;负责建设、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市级财政城域网及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承担网络运维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市财政系统应用软件开发规划和规范的建议,组织开发财政业务应用软件,承担全市财政系统应用软件的采购、登记、技术评审和推广应用;负责市级财政信息内外网站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567

    (九)廊坊市债务研究评价中心

    负责人:刘华吉。主要职责:开展政府债务调查研究;负责全市政府债务统计、风险评价分析工作;配合省厅做好债券发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032

    (十)廊坊市财会业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广志。主要职责:负责市辖区(市直、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市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审查、会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负责市辖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工作;负责市直、各县(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的发放工作。

联系电话:0316-2052686

    (十一)廊坊市会计考试中心

    负责人:蔺迎雪。主要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各类会计考试;负责会计考试机房的日常维护,确保会计考试正常开展。

联系电话:0316-2638022 

    (十二)廊坊市市级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人:谷友霞。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公物仓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资产安全完整;负责承办公物仓资产的收缴、调拨、使用和处置等具体事项;负责公物仓资产管理及日常维护;负责建立公物仓资产信息平台,及时提供公物仓资产供求相关信息,按月编制资产存量报表;定期报告公物仓资产管理情况。

联系电话:0316-2638579

    (十三)廊坊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人:耿可磊。主要职责:研究政府投资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建议。

联系电话:0316-2638644

    (十四)廊坊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负责人:黄焱焱。主要职责: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市级财政保障型平台服务车辆管理、调度等工作;负责社会化平台服务机构的公开采购、业务衔接等工作。

联系电话:0316-263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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