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各科室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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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名称:办公室 40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演练和培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23-73378148

(二)科室名称:政工科 403

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培训、宣传教育、统战、共青团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3-73376923

(三)科室名称:执法监督科 429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及其人员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统筹、承办司法局承担、参与全县的有关深化改革工作。指导、监督行政裁决工作。健全全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合审查、清理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承担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调研、督察和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23-73378625

(四)科室名称:行政复议科 413

负责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承办有关裁决案件。负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

联系电话:023-73378625

(五)科室名称:社区矫正管理局 427

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联系电话:023-73335612

(六)科室名称: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22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县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刊物出版和宣传载体管理。

联系电话:023-73378995

(七)科室名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21

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全县重大疑难案件调解。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联系电话:023-73380886

(八)科室名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403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登记、执业等许可事项的核查初审。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对机构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管理法律从业人员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23-73376913

政治处。管理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组织人事等工作。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担。

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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