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办公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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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1260151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附8号)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拟定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
二、机构名称:优抚科(重庆市綦江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1260160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附8号)
机构职能: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和市级、国家级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负责烈士评定、烈士备案事项。组织和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机构名称: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023-61260159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附8号)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承担区级部门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档案接转、查询等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机构名称: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信访科)
联系电话:023-61260164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附8号)
机构职能: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机构名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61260156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附8号)
机构职能:
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
3.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4.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5.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构名称:区军休中心
联系电话:023-48650611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新春路82号
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策,落实辖区内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
2.承担辖区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引导辖区内军队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献计献策。
4.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机构名称:区光荣院
联系电话:023-48663306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新春路82号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优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为全区孤老优抚对象提供服务。
3.负责孤老红军战士、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的管理、教育、收养、康复治疗及日常生活等工作。
4.负责院内设施的维护、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机构名称:区烈保中心
联系电话:023-48406257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陵园路(烈士陵园)

机构职能:

重庆市綦江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主要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领域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烈士褒扬纪念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承担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规划、修缮、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烈士英名录以及烈士遗物、事迹并进行陈列展示。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烈士精神、革命文化研究和宣传,弘扬烈士精神。
5.为开展褒扬纪念活动、祭扫接待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6.协助上级开展本辖区内失踪烈士遗骸搜寻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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