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视频制作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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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上海市视频制作合


示范文


(2015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上海市创意制作行业协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本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单位(自然人)的形象宣传片、产品宣传片等具有特定用途或者特定功能的视频制作。


三、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四、委托制作的工作成果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创意制作行业协会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5年1020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上海市视频制作合同


(2015版)



甲方(委托人)


乙方(制作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内容和制作要求


1.视频项目制作的内容和要求: ,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一《项目制作内容和要求表》。


2.合同签订后,如需要变更制作内容、制作要求、制作方式、制作进度、制作期间等事项的,双方应当另行约定。


第二条 制作期间


1.制作期间为 日,自甲方确认《制作进度表》(见附件二《制作进度表》)之日起算。


2.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根据《项目制作内容和要求表》提供的全部制作材料后 个工作日内制定《制作进度表》。


3.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制作材料或者未根据《制作进度表》要求予以配合的,则制作进度和期间相应延迟。


第三条 交付与验收


1.乙方应当按照《制作进度表》要求提交视频样片供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视频样片后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意见书》(见附件三《验收意见书》)。


2.甲方应当以本合同附件一《项目制作内容和要求表》、双方书面确认的脚本等作为验收依据。


3.甲方对样片验收后认为不合格的,应当在《验收意见书》中明确不合格的理由和具体的修改要求。乙方收到甲方的《验收意见书》后应当及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


4.验收期满后,甲方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出具书面《验收意见书》的,视为验收合格。


5.乙方在视频样片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负责向甲方交付视频成片。


第四条 版权归属


1.视频成片的版权归属于 方。


2.乙方 (享有/不享有)在视频成片上的署名权。


第五条 项目价款及支付方式


1.项目价款为人民币(下同) 元,大写 ,具体构成见附件四《项目价格明细表》。


2.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支付项目价款:


(1)按付款时间表约定支付:


付款时间表


项目进度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日内

第一次拍摄前 日内

样片验收后 日内

成片交付后 日内



(2)其他


3.双方的结算方式为(在“□”上打“√”)


□ 现金


□ 银行转账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其他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乙方按照约定进行制作。


2.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供材料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应当按照《制作进度表》的要求,对脚本、模型以及相关素材予以确认。


4.甲方 (同意/不同意)乙方对项目制作过程中下列内容进行专业分包:


5.乙方应当保证其制作素材和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双方应当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7.甲方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8.乙方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项目价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未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视频成片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项目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项目制作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日 元向乙方赔偿损失。


4.因乙方原因导致制作素材或成果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其他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项目制作内容和要求表》


附件二:《制作进度表》


附件三:《验收意见书》


附件四:《项目价格明细表》




方: 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附件



项目制作内容和要求表



(可附页)





















附件



制作进度表



(可附页)





















附件



验收意见书



(可附页)





















附件



项目价格明细表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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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名称核准体系,核发有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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