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种子繁育收购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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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2006——0123 合同编号:

北京市种子繁育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

繁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子繁育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繁育基本情况

品种

面积

计划数量

质 量 (%)

单 价

(元)

总价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容量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的收购标准

的要求

第三条 繁育要求:

1、甲方就除草、防病等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咨询及有偿提供原种原种价格为 元/ ,合计: 元,价款 □乙方于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指导方法从事种子繁育确保种子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交货、运输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日前将繁育收获的全部种子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

3包装及运输方式:

4、验收方式: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方提供的原种、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繁育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种子的,应按照每亩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约定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

4乙方故意交付种子的,或将种子或原种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 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第七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 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 繁育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农业局  监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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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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