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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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步镇党委、政府下设10 个党政机构、综合设置6个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电话:86744650)。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牵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机关文电、信息、重要会务、督查、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外事、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统筹辖区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牵头、会同司法所及其他机构开展依法治镇相关工作;统筹、协调、配合做好政协相关工作。

(二)人大办公室(办公电话:86749935)。

负责镇人大日常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 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筹备、组织工作;承办镇人民代表 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等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跟踪、监督工作;负责上级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办公电话:86843213、86749810)。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推进村(社区)党建、单位党建、 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建设,配合做好镇基层党组织的组建、调整、换届工作;统一对镇党建指导员进行日常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落实各级干部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协调做好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做好区管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负责区党代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和属地管理干部的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承担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核算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电话:86843645)。

负责镇纪委和区监委派出炭步镇监察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对基层站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负责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检查和执纪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负责对辖区内村(社区) 监察站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督促发挥作用;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受理镇党委管理的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和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查处镇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党员的违纪案件和监察对象的职务违法案件;负责接收审计单位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实施调查核查。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办公电话:86843549、86843438)。

负责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落实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住房保障、老龄、慈善、残疾人等便民服务政策;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工作;负责全镇区划地名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区域边界纠纷;负责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发动和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各 类公益活动;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实施镇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纳入集中受理和办理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组织、协调“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推进市、 区、镇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社区)做好党群服务中 心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本镇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 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员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合理划分基础网格单元,推动实现“多网合一”。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禁毒办公室)(办公电话:86732922、86746238、37713254)。

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配合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的统筹协调,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和影响重大的案件;协助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的组织工作,维护 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协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承担镇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电话:86732123、86843750),

下设一、二分队。依托“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在辖区内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省、市政府公告范围内的有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执行炭步镇政府的综合执法行动;负责本辖区内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配合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协助和配合区直有关部门或其他镇街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办公电话:86731666、86744162)。

负责编制村镇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各建设单位相关工作,处理有关建设方面的纠纷案件;负责辖区土地利用、开发和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及城市更新工作;承担物业管理职责;协助做好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负责道路、桥梁、停车场、绿道的管养和村镇道路照明的建设、管养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安全监管、建筑节能监管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等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提供违章建筑的规划定性;协助实施耕地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燃气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协助辖区各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86843851)。

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负责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消防相关工作;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应急平台对接和日常使用维护,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接受上级应急指令调动;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防汛、防旱、防风、防冻职责;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防震等工作;负责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应急物资仓库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牵头、指导、协调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办公电话:86843254、86747229)。

拟订辖区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引导全镇 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壮大;负责协税护税工作;拟订农业生产 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 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负责生态旅游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指导和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区内扶贫和对口协作工作;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具体工作,负责辖 区水务设施运行管理。

(十一)财政办公室(办公电话:86843272)。

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拟订本镇财政管理实施办法;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镇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与调度;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抓好财源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完成税收征管和财税政策的宣传工作。

(十二)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电话:86733668)。

主要任务:承担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负责镇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和指导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就业服务与指导,开展就业培训;规范辖区企业用工行为,协助做好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和劳资纠纷调处;指导和协助辖区企业、创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各项就业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推进及参保工作;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承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性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工作;落实文化、广电、文物保护和体育工作政策,推动 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社区) 开展文化体育相关活动;承担镇“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党群服务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网格信息采集整理利用、档案资料管理、网格员培训等网格化服务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办公电话:86731773)。

主要任务:配合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生态旅游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农机、水产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管理;负责农作物和水产品病虫害的预警及防治;承担农业标准化生产规程工作;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承担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承担病虫害防治、造林、护林等林业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务技术推广应用,具体负责辖区水务设施运行管理;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协助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具体工作;协助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 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综合保障中心(办公电话:86749276)。

主要任务:协助党政办公室开展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办理各类会议和活动,以及办公区水电气暖、环卫、绿化、住宿、 餐饮、安保、信息系统、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 好村(社区)与镇各部门的工作协调,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工作;协助镇各部门推进重点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电话:86709938)。

主要任务:负责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就业创业相关教育培训、职业推介及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等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有关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走访慰问、帮扶援助等事务 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权益维护、舆情管控、隐患排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镇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务性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市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办公电话:86741008)。

主要任务:负责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处置活动;按权限开展燃 气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辖区建设项目的沟通协调和组织实施;配合文明城市创建,负责中心镇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公电话:86741889、86843331)

。主要任务: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承担企业服务管理相关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承担商务贸易管理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物价管理、矿业能源管理及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落实科学技术政策和相关要求;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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