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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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

职能:1、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服务;2、承担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承办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报送镇党委、政府的申请、请示、报告;3、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及无线电管理工作;4、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5、负责镇政府法制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6、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财务、财产、规划、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接待工作;8、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9、办理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何克勤
联系方式:0551-87301201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一楼)
邮箱:1589884810@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经济发展办
职能: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等方面的职责。一、农经管理:1、负责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及农村经济政策宣传贯彻等工作。2、协助政府进行土地承包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3、对本镇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指导。4、负责农村基础统计。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统计:1、拟定本镇统计工作计划以及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本镇国民经济统计工作,履行综合统计职能。3、负责搜集、审核、汇总、上报和提供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4、管理本辖区的各项统计资料,保守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农林水:1、负责本镇农业综合规划、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业项目招商工作。2、做好辖区内林业管理、造林绿化、护林防火工作。3、抓好辖区内农业的生产发展和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发展养殖业工作,协调动物防疫工作。引导农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经济作物,增加农民收入。4、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5、指导各村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四、村镇建设、环保: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开展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参与建设用地与违法建设工程的查处工作。3、负责辖区内集镇和村庄居民点规划管理、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制定镇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有关建设项目申请、上报工作,协助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5、负责本镇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护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6、负责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和治理。7、负责污染投诉的接待、调查、处理,负责污染事故的报告。8、负责本镇村镇规划建设环保工作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9、协助开展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10、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五、个体私营经济、乡镇企业:1、制定本镇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重点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的业务培训提供良好的服务。2、抓好本镇市场商业网点等第三产业的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3、负责编制本辖区内中小企业年度发展规划并分解下达到各企业。4、按时完成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工作等日常工作。5、按规定完成本辖区内中小企业的年度普查、抽样调查工作以及个体工商统计工作。6、及时传达上级经济主管部门的经济信息情况,掌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和经营情况,为镇领导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企业安全工作。8、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栗宇文
联系方式:0551-87301587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二楼)
邮箱:2140233870@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社会事务办
社会事务办从事的工作主要有:民政、劳动保障、残联、综治、计划生育
民政主要职能:城乡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救灾款发放;五保申请;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双拥工作;收养申报;社会团体申报和年审;村委会换届选举。
劳动保障主要职能:就业和未就业;劳动监察;公租房、廉租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申报审查;失业登记;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社会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残联主要职能: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万人就业工程;困难家庭精神病药费补助。
综治办主要职能:治安防控;人民调解;安全生产。
计划生育主要职能: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卫生和健康方针、政策,推进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生育证审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工作;计划生育考核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负责人:刘亚云
联系方式:0551-87301210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邮箱:649002672@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4、工会
职能:1、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2、镇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4、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5、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6、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7、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8、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9、企业、事业单位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10、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11、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12、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全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13、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14、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焕明
联系方式:0551-87301201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三楼)
邮箱:2990827048@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5、武装部
职能:在乡镇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民兵预备役工作。1、负责组织教育民兵预备役人员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令。2、负责民兵基层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装管理工作。3、负责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和退伍军人的开发使用。4、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战备执勤,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防汛抢险、抗震救灾,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5、负责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6、负责督促检查基层民兵连的正规化建设。7、完成上级人武部分配的其他任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
负责人:莫秋明
联系方式:0551-87301963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综治中心一楼)
箱:416027074@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6、团委
职能:1、负责全镇共青团工作,对全镇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2、负责全镇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组织开展“双推”工作。3、负责全镇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文化活动规划,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选树、表彰各条战线优秀青少年典型。4、教育引导全镇团员青年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效作贡献。5、指导全镇农村团组织开展基层团建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村青年科学文化素质。6、研究、指导全镇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精心实施爱心助学希望工程和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
负责人:孔硕菁
联系方式:0551-87301236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三楼)
邮箱:3281131275@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7、组工办  
职责:1、负责基层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工作;2、负责基层领导班子的选拔、考察、任用、调整工作;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党费收缴工作;3、负责干部调配;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工资福利;党员、政府职工档案管理以及老干部、农村退休干部管理工作;4、协助党委管理干部,承办换届选举工作;5、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年度考核;党员、干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年度统计工作;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宛新会
联系方式:0551-87301983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三楼)
邮箱:398696021@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8、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职能:为退伍军人提供服务和相关保障。
负责人:朱秀梅
联系电话:0551-87301585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大院内卫计办一楼)
邮箱:625510263@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9、妇联
职能: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3、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4、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英
联系方式:0551-87301201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一楼)
邮箱:1041451729@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10、纪委
职能: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 5、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负责人:鲁迅
联系方式:0551-87301203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三楼)
邮箱:291750271@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基层站所

1、庐城司法所
庐城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庐城镇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刘磊
联系电话:0551-87377036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
邮编:231500
邮箱:945582231@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庐城郊区派出所
庐江县公安局庐城郊区派出所,位于庐城镇城中中路,辖区范围包括庐城镇三环路以外区域,2002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前身为庐江县公安局庐城四所撤并。2006年1月乡镇机构配套改革,原罗埠所又撤并入。辖区面积186.5平方公里,下辖九个行政村(即棋盘村、城南村、马厂村、马店村、朱墩村、申山村、迎松村、罗埠村、新桥村),20余家县直内部单位和企业,15所中、小学校。所内现有正式民警9人,辖区内有实有人口6万余人,其中常住人口5.6万人、流动人口5千余人。派出所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以农村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治安防范体系,坚持打防并举,对突出重点,乱点进行整治。始终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恪尽职守,以特有的毅力,顽强的斗志,攻坚克难,全方位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保障一方和谐安定。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输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负责人:张付华
联系电话:0565-87322547
邮     箱:392208326@qq.com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东路16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庐城派出所
庐城派出所现有民警22人,辅警21人,工勤人员6人,现有警务车辆3辆,警用摩托车11辆。辖区总面积52.6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万余人,流动人口3万余人。依据管辖区域,庐城所共设有三里、磙塘、绣溪、高旭、附城、牌楼、高建、晨光、鲍井、塔山、岗湾11个社区警务室,并配齐配强相应警力和相关软硬件装备。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输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负责人:洪昕
联系电话:0565-87322760
邮     箱:798513948@qq.com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幸福大街(方塔路与移湖路交口向西20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庐城镇财政所
庐城镇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零户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收入、支出管理,组织农业“四税”征收;负责本级会计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的管理、产权界定、登记、资产统计和资产评价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和执行庐城镇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其他有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运用财政政策实施经济调控的建议;拟定和执行镇对村(社区)的经费补助办法。
二、编制庐城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镇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请调和拨款;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三、管理和监督有关项目投资等并办理资金的拨付;管理和拨付政策性补贴资金。
四、负责按操作规程进行涉农补贴的发放工作;执行家电下乡政策,搞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资金管理工作。
五、管理财政资金专户,做好票款同行工作。
六、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财务管理。
七、监督和管理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镇直单位和村(社区)的财务工作;负责村(社区)财务代管工作。
八、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村(社区)财务开支标准和费用定额。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承办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立华
联系电话:0565-87301959
邮     箱:275493345@qq.com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大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5、庐城镇文化站
庐城镇文化站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宣传、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公共文化资源配送与管理、群众体育等。
负责人:吴章付
联系电话:0551-87301207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
邮编:231500
邮箱:649424513@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6、庐城国土资源管理所
庐城国土资源管理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负责本区域内土地调整、统计等地籍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以及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等工作;承担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化事项。
负责人:杨进军
联系电话:0551-87301209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
邮编:231500
邮箱:517540301@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7、庐城镇中心学校
庐城镇中心学校位于庐城镇塔山西路,现辖初级中学4所(含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学生1648人;城区小学7所,农村小学6所,在校学生13445人;公办幼儿园1所,在园小朋友292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7人。全镇现有在职教职工739人。中心学校竭力为全镇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协助县教育局管理本镇教师队伍,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业务工作。负责所辖学校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教育统计和教育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是:协助县教育局管理本镇教师队伍,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业务工作;负责所辖学校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教育统计和教育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普明
联系电话:0565-87306626
邮    箱:821596683@qq.com
办公地址:庐城镇塔山西路与丝绸路交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8、庐城镇林业站
庐城镇林业站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镇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边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配合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基仓
联系电话:0565-87301202
邮     箱:627498152@qq.com
邮   编:231500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9、庐城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庐城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主要工作职能是:制定农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牧渔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处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提供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业技术培训、技能鉴定,指导农业专业协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开展动物疫病预防。
负责人:詹成
联系电话:0565-87301239
邮编:231500
邮箱:414986657@qq.com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10、庐城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庐城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控制镇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二、开展婚前期、孕前期、避孕期、更年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指导育龄夫妇知情选择并及时落实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孕情跟踪监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等生殖保健服务。
四、采集人口信息,分析人口形势,为镇人民政府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五、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工作,指导育龄人群正确使用避孕药具,做好避孕药具副反应监测和防治。
六、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高晓霞
联系电话:0565-7302057
邮箱:2538001987@qq.com
邮编:231500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庐城镇政府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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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庐城镇简介 庐城镇是庐江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91年前城关镇设4个街道会,1992年撤区并乡时,移湖乡、马厂乡、晨光乡并入城关镇。2004年城关镇更名为庐城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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