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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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负责人:冯新云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550039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北门二楼(政府大楼对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息、信访、应急、机关财务、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2、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3、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有关工作。
5、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6、承担机关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7、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股

负责人:张慧芳

职位:股长

联系电话:0566-2550012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北门二楼(政府大楼对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2、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3、组织开展医疗救助管理工作。
4、组织拟订其他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定动态调整方案。
6、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

7、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3、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

负责人:徐洪清
职位:股长

联系电话:0566-2559898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一楼110办公室(政府大楼对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2、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3、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监督检查服务协议医药机构规范执行基本医保政策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建立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6、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4、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玉胜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550020
办公地点:东至县文化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基本医保政策的拟定及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医保、职工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及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医保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拟定、签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医保慢性病鉴定及慢性病证办理工作;负责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库整理及维护工作;承担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医保基金支付复核中心

负责人:汪砷业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550021
办公地点:东至县市民文化中心南门一楼110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医保基金支付牵头医院初审材料复核、结算支付工作;负责依据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情况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结算工作;负责检查协议医疗机构转诊转院规范性;负责总额预算包干基金监督工作;负责建立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制度;负责举报线索核查回复工作;负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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