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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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科室职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工作。承担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信访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受理、督办等工作。参与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外事交流等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开展。
负责人姓名:刘洋

咨询电话:010-69244830

2、党建工作科
       科室职责:拟订本区社区党建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会同区委组织部开展社区党内表彰、考核评价等工作。主管行业党的建设。协同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负责宣传推广社会建设和民政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负责社会建设和民政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
负责人姓名:卢鑫
咨询电话:010-69244904

3、人事和计划财务科
科室职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工资福利、人员调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人才招聘、考核表彰、档案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区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拨付各镇街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绩效评审、内控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奇英、武培

咨询电话:010-69244784、010-69251155-8408
4、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科(志愿者和社会动员工作科)
科室职责:提出加强和改进本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本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镇、街道、地区办事处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拟订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及派出机关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承担与毗邻省、毗邻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各镇街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管理。
拟订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落实社会从业人员职业规范。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拟订本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任务、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动员激励各类人才参与和支持社会建设。
负责人姓名:段仲山、刘冲
咨询电话:010-69243236、010-69228426

5、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科室职责:建立完善本区社会救助体系。监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负责指导开展临时救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采暖等专项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并监督检查。负责本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拟订本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落实相关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由本区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本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落实公开募捐管理、信息公开、慈善信托备案等管理制度,对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慈善信托备案管理。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建设。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人姓名:刘通
咨询电话:010-69254653

6、社会事务科
科室职责:拟订本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婚姻登记及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政策。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相关管理规范、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负责人姓名:李悦
咨询电话:010-69251155-8210

7、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科
科室职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质量标准及工作规范。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发证工作。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和改革方案,执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开展专项评估、年度检查、信用信息、行政约谈以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工作。统筹指导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向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陈立红、刘伟
咨询电话:010-81296048、010-69297470

8、养老和设施建设科
科室职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本区养老服务安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助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本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区社会建设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 督实施。承担社会建设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姓名:齐璇、白剑鹏
咨询电话:010-69236197、010-6925115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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