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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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信访、会务、机要、政务公开、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医保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4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间)下午14:00-17:30(夏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沈美佳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0572- 5123447

2、安吉县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
工作职责:
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和具体规定的落实。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办法。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级医保经办事项的审核。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拟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服务的经济性评价。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4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间)下午14:00-17:30(夏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忠伟、沈静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72- 5123488、5123450

3、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与信息化科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和举报制度。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4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间)下午14:00-17:30(夏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应辉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72- 5123446

4、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参与拟订并实施医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
(二)承担全县医保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县医保部门办公自动化技术服务。
(三)推进全县“智慧医保”建设,承担“智慧医保”数据的分析利用工作。
(四)参与全县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经办工作。 
(五)协助推进深化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三医联动”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行政服务中心1楼F座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间)下午14:00-17:30(夏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人代表:蔡心奋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5126309

5、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经办规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医疗保障业务管理和经办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预警,配合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预决算基础性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管工作。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医疗费用支付审核规则,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异地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异地结算平台建设、维护、管理。
(五)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标准化体系建设。
(六)组织实施国家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负责全县医保药品、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数据库维护。
(七)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工作。
(八)承担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评估、内控监督检查等稽核辅助工作;承担日常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和参保人员外伤稽核调查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行政服务中心1楼F座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间)下午14:00-17:30(夏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人代表:何兴峰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5126309

安吉县医疗保障局

安吉县医疗保障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和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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