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审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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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有:

(一)办公室(挂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统计、考核、新闻宣传、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结果公告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处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全县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组织全县审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承担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何铭钢 联系电话:5123048

(二)法规与审理科。组织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审计普法及信用建设等相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联系电话:5123046  负责人:胡馨月

(三)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挂审计整改督查科牌子)。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业务。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事项。拟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联系电话:5123044 负责人:冯秋芳

(四)电子数据审计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承担县大数据发展管理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123042 负责人:王舒婷

(五)财政审计科(挂政策跟踪审计科牌子)。承担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承担县财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联系电话:5123042 负责人:黄昌富

(六)行政事业审计科。承担县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承担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承担县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和相关县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123052 负责人:李芸

(七)企业与金融审计科。承担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承担县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承担县级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工作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123038 负责人:熊越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承担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审计。组织对县援建资金和项目审计以及重大灾后重建的跟踪审计。承担县级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123134 负责人:张杭挽

(九)经济责任审计科。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成果管理等工作。承担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探索性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相关审计工作。承担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123040 负责人:李莺

各内设机构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组织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令时)

8:30-12:00;13:30-17:00(冬令时)

办公地点:安吉县行政中心十楼

安吉县审计局

安吉县审计局

安吉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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