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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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保密、督查、后勤、政务公开、信息化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卓考斌,办公室主任
公开电话: 0572-6028882,0572-6037040
投诉电话: 0572-6037040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313100
2、政务服务管理科

机构职能:

承担 “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按权限和分工承办政务服务(含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相关工作。负责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杨海成 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026061,0572-6093767
投诉电话: 0572-6093767
地址邮编: 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 313100
3、财务科
机构职能:

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朱兰 财务科科长,工会主席,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
公开电话: 0572-6033550,0572-6022923
投诉电话: 0572-6022923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313100
4、
法制科
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普法宣传。负责牵头信访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佘建飞 法制科科长,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机关纪委委员
公开电话: 0572-6089109
投诉电话: 0572-6089109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313100
5、
住房管理科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政策,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资金预算,承担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相关租赁补贴和租金减免审批工作。牵头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装饰、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并指导、监督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拟订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城镇危险房屋治理改造相关政策;负责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私房政策落实。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李爱晶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025562,0572-6012702,0572-6035520,0572-6026628
投诉电话: 0572-6026628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313100
6、
组宣人事科
机构职能:

组宣人事科。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党的建设和指导群团工作,负责系统队伍建设。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傅世辉 组宣人事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公开电话: 0572-6024947
投诉电话: 0572-6040894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313100
7、
建筑业管理科
机构职能:

拟订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测、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负责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参与全县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中介机构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和政策及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引进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设计审核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章敏芳 建筑业管理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023940,6052701,6022736
投诉电话: 0572-6023940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8、
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科(节水办)
机构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相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供排水、燃气、生活垃圾等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供排水、市容环卫、城市亮化、燃气及节约用水等方面的专项规划,拟订相应的建设和管理计划。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参与中心城区园林景观、市政公用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协调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市政道路、桥梁、路灯、城市排涝、园林绿化的维护(养护)管理工作并监督考核。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张燕飞 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科科长、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
公开电话: 0572-6030100,6026236,6033266
投诉电话: 0572-6030100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313100
9、
城乡建设管理科
机构职能:

拟订小城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历史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新型城市化及相关政策方面的研究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张淳 城乡建设管理科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037233,6043777
投诉电话: 0572-6037233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313100
10、
人防管理科
机构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县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群众防空组织的整组和训练。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落实防护措施、组建防护专业队伍、开展训练演练。负责对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并实施技术和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和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工作。负责权限内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审批和从业企业资质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动。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窦卫华 人防管理科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052992,6052975
投诉电话: 0572-6052992
地址邮编: 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666号长兴民防大楼 313100
11、
物业管理科
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审批和使用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吴丽丽 物业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公开电话: 0572-6026628
投诉电话: 0572-6026628
地址邮编: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长兴建设大楼 313100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及住房保障体系、人居环境、新型城市化和建设产业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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