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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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咨询电话一览表

业务科室名称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国务院、市人民政府规定放假调休日期除外)

社会救助科

电话咨询

010-63258312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

电话咨询

010-63892457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7:00(周六提供预约登记服务)

社会组织工作科

电话咨询

010-63258310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慈善工作科

电话咨询

010-63258379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办公室

电话咨询

010-63258305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养老工作科

电话咨询

010-63818851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行政办公室(信访)

电话咨询

010-63258363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儿童福利和保护科

电话咨询

010-63258330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社会建设和基层政权科

电话咨询

010-63258345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科

电话咨询

010-63258337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1、行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外事交流、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宣传、调研、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负责执法和普法教育。负责民政局年鉴,大事记及民政志的编写。负责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

【办公电话】010-63258363


2、财务科

【职责】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事业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彩票资金和征地超转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指导街道(地区)、乡镇民政事业经费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10-63258350


3、社会建设和基层政权科(区划管理科)

【职责】负责研究拟订本区社会建设方面的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社区建设,综合协调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社区建设经费的预算和监督使用,统筹协调落实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负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先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评选。指导城市社区规模调整、新建社区设立社区居委会。负责拟订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调整规划及方案。负责行政区划工作和政区名称管理工作,对辖区内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政府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驻地迁移的审核、报送工作。负责街道乡镇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及界桩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10-63258345


4、社会救助科(环境保护科)

【职责】负责制定年度城乡救济工作计划,指导、协调街道(地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城乡救济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批和低收入对象的认定工作。负责本区临时救助、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采暖救助、电价补贴等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救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医疗救助的身份认定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对象走访慰问工作。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征地超转人员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10-63258315


5、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科)

【职责】负责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依法为相关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负责管理婚姻登记档案。负责殡葬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殡葬法律、法规,开展对殡葬环境的专项治理。负责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对殡葬设施建立进行审核、批准。负责殡葬销售网点、医院太平间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受理、审批、发放工作。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权益保护。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办公电话】010-63258317(见义勇为、殡葬)010-63892457(婚姻)


6、社会组织工作科

【职责】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查处辖区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推动本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建设发展。

【办公电话】010-63258310


7、养老工作科

【职责】负责我区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养老服务安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实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养老机构相关补贴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组织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负责建设养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办公电话】010-63818851


8、儿童福利和保护科

【职责】落实儿童收养登记、儿童福利、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儿童收养登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政策,指导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的解除收养登记。保管收养登记档案。对各街乡(镇)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负责散居孤儿审核、认证、年检工作,发放散居孤儿生活费并加强监管。

【办公电话】010-63258330


9、慈善工作科

【职责】落实慈善事业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公开募捐管理、信息公开、慈善信托备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对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慈善信托备案管理。负责对本区慈善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及交流合作。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建设。协调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

【办公电话】010-63258379


10、人事科(工委办公室)

【职责】负责落实党组会议的各项决定;负责政治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负责群团和统战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

【办公电话】010-63258351


11、社区党建工作科

【职责】负责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及时分析街道社区的发展动态和趋势,提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研究拟订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和组织。负责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培训,指导街道开展社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

【办公电话】010-63258336


12、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科

【职责】负责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研究拟订有关总体规划和重大方案。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宏观指导,核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综合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本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相关规划和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

【办公电话】010-63258337


13、丰台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办公室

【职责】贯彻落实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措施;对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地退人员各项政策;负责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牵头统筹推进本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做好福利企业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10-63258305


14、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事务中心

【职责】负责婚姻登记具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开展婚姻政策宣传,倡导文明婚俗。

【办公电话】010-63892457


15、丰台区救助管理站(丰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职责】负责本区流浪乞讨人员照料服务、医疗救治、身份查询、寻亲服务、接送返乡等临时救助服务工作;负责对托养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统筹做好本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区外办等部门做好外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本区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做好救助情况数据统计报送及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发现的8-18周岁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救助工作。

【办公电话】010-83884107


16、丰台区儿童福利院

【职责】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和保护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弃婴和孤儿的接收、照料、教育、医疗、康复及送养工作;负责本区临时无人监管儿童的临时监护、照料;负责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流浪乞讨儿童的长期照料、教育、医疗和康复;负责为入院孤残弃婴取得合法的户籍身份;负责开展家庭寄养工作,办理境外公民收养弃婴的相关手续。

【办公电话】010-63709970010-63709868


17、丰台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丰台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职责】负责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临时救助、采暖救助、教育救助业务的指导、宣传培训、政策咨询、数据统计、备案等工作;配合各街镇完成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调查研究,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业务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审核街镇提交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负责核对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

【办公电话】010-63258322


18、丰台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丰台区社区服务中心)

【职责】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助残、信息咨询、业务培训等公益和便利服务;负责指导本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基础信息管理及应用;负责本区养老资源的整合,对本区养老行业指导及示范引领;负责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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