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注:5692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09

主任:张九林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保卫、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研究、重大课题选题规划、调研并形成成果。承担文字综合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制度,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精准扶贫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财务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15

主任:常佳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监察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12

主任:肖楠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机构改革、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全局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对县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分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营商环境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6116109

主任:周明光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工作方案、措施;组织协调全局各部门共同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事宜;统一调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各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数据和信息;总结宣传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大问题,向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机关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11

主任:温佳明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非公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13

主任:凌德刚

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当地党委开展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政策法规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23

主任:刘剑

参与起草县政府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

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服务)、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全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6116124

主任:国程翔

受理移交窗口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授权或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事项作出审批决定,承担本系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分析、公开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注册登记与指导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6116134

主任:朱春霞

受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证照核发工作,指导登记注册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全县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全局登记注册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123

主任:金晶(兼)

拟定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承担完善全县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和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办理电子链接标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经济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编制全县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指导各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络工作。

落实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措施、办法,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及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依法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市场联合整顿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28

主任:卢军

拟定促进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创造、运用、服务及保护的政策措施,指导重点行业、产业专利布局和专利导航,推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强化涉农知识产权运用。组织指导专利产业联盟发展,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落实知识产权交易政策,指导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发展监测、信息发布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产品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建设及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强化涉农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等综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和全县知识产权保护涉外事务。承担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产品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查处理的指导工作。

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检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24

主任:赵友生(代理)

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评比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消费环境建设、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工作;落实和组织市县两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检测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13

主任:赵友生

拟定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测;负责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依职权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依职权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落实和组织市县两级生产领域商品质量的检测工作。

组织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活动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认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33

主任:向阳

拟定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评议考核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置建议;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32

主任:

指导食品餐饮综合执法中队开展餐饮服务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查处不合格食品抽检案件;承担餐饮服务-领域应急处置的组织工作;拟定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立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餐饮消费环节信息收集、统计、分柝、上投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 和小餐饮经营许可的核査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食品流通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31

主任:王大海

组织指导各分局、食品流通综合执法中队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开展食品经营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及食品经营监管情况的统计、报表、总结;负责开展食品经营领域抽检工作,查处不合格食品抽检案件;组织负责开展特殊食品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处;组织、指导办案单位查办跨辖区及重大疑难食品经营案件。

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检查反速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开展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查处不合格食品抽检案件;承担食品生产领域应急处置的组织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及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开展食品生产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及食品生产监管情况的统计、报表、总结;负责食品安全抽检招投标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 0429-2319034

主任:郭云海

组织监督并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执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负责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开展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安全应急管理。

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执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核查、处置、召回;承担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医疗器械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39

主任:王学平

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执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负责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九、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27

主任:王殿伟

组织指导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配合开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队(限制)竞争行为的相关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30

副主任(主持工作):刘兴

拟定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的开工告知;组织特种设备使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作业人员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一、标准计量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2319013

主任:邱晓涛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指导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组织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县地方标准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负责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二、投诉举报中心

办公电话:0429-2319315

主任:毛庭杰

负责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投诉受理、派件及处置后的信息回复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三、执法综合协调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6905678

主任:张恒瑞

负责执法事项综合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文字综合、档案、信访等工作。

负责本队人事劳资的调整和上报工作。

在人事监察办公室指导下开展执法队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新兴街二段39-7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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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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