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水利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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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业务岗位 

1、办公室:

负责人:杜迎春,

办公电话:0429—5816000,

工作分工:负责党群工作、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绩效考评、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文电、信访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投资计划管理,水利统计管理,水利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工作。 

2、营商法制办公室:

代管人:郭林,

办公电话:0429—5816003,

工作分工:营商环境工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行政应诉工作、简政放权及法治宣传普法工作、组织实施水政监察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水政队伍建设等。 

3、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吕春雨,

办公电话: 0429—5816016,

工作分工:负责指导全市境内中、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负责管辖的中、小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负责组织中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的初步设计编制和安全签订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中、小型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监督执行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4、大项目办:

负责人:陆宏,

办公电话:5816045。

工作分工:统筹协调各部门在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研究和推动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为重大水利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负责加强对重大水利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规范、透明、公正。

5、质安站,

负责人:李贺,

办公电话:5816027

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二、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主任:翟玉光,办公电话:0429—5816002,分管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刘海龙,办公电话:0429—5816009,分管中心河务办公室、河长制服务办公室。

副主任:马力,办公电话:0429—5816007,分管移民办公室。

副主任:计保权,分管水土保持办公室、水利站。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人:马军,办公电话:0429—5816035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双拥、扶贫、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宣传、软环境建设、绩效考评、统战、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河务办公室,负责人:张昊,办公电话:0429-5816026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河道整治及采砂总体规划,拟定年度河道建设项目及采砂计划;负责实施河道堤防(含海堤)、护岸以及闸坝等水利工程;负责实施河道维修养护、河道水毁修复工程。 

3、防汛办公室,负责人:吕春雨 ,办公电话:0429—5816030

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防汛抗旱、灌溉排涝等水利工程维修计划及实施。

4、水利总站,负责人:刘少辉 ,办公电话:0429—5816007

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河道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养护的相关技术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资产管理,水管员的培训与管理,协调做好各乡镇水利事务服务工作。

5、水资源办公室,负责人:杜春明 ,办公电话:0429—5816036

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对全市水资源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全市实际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和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完成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6、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人:孙力 ,办公电话:0429—5816006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负责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网络监测系统,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供监测数据;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使用、管理服务工作。 

7、移民办,负责人:李贺 ,办公电话:0429—5816045

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与解释;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水库移民原迁人口、现状人口的核定、登记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负责协助管理移民开发项目,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青山水库移民安置经费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协助乡(镇)处理好移民遗留问题,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负责移民安置经费管理服务,监督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8、河道所,负责人:于冰 ,办公电话:0429-5434000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河道防洪工程的运行管护,河道及其设施的保护,护堤护岸林木的管理;负责河道的巡查和河道砂石资源保护。 

9、河长制服务办公室,负责人:韩志龙,办公电话:0429—5816019

负责为全市河长制的实施提供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三、兴城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负责人:于冰,办公电话:0429-5816041

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负责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承担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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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水利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以及地方性水利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市水政监察执法;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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