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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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审计、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字综合。 

联系电话:0429-3059507 传真:3059507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党建、价采、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国家、省际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报量工作;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省际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协调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间的供需矛盾。监督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零加价销售。组织医疗机构发布药品、耗材价格信息。 

联系电话:0429-3059524 

(三)基金监督股:

负责与定点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对定点单位的日常监管与综合考核;负责对违反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行为的处理;负责对定点单位的申请、变更、备案审核。 

联系电话:0429-3059512 

(四)基金征缴股:

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再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退费核定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9510 

(五)基金结算股:

负责全区“两定”医药机构的基金结算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临时外出、异地急诊住院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费用及异地生育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的受理、结算工作。负责全区企业生育津贴待遇的受理及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9515 

(六)财务股: 

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负责账务处理、基金报表、医疗保险基金拨付、基金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9527 

(七)稽核股: 

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稽核、基金审计和医保经办机构日常内部风险防控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9507 

葫芦岛市龙港区医疗保障局

葫芦岛市龙港区医疗保障局 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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