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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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文字综合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0429-2888802

(二)待遇保障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医疗保障指标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具体待遇和支付政策。

       联系电话:0429-2888810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指导规范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联系电话:0429-2888806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联系电话:0429-2888809

(五)基金监督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统计、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保基金的安全防控。 

       联系电话:0429-2888815

       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9楼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网上办事大厅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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