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浦北县卫生健康局  • 关注:2335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钟仲云   

电话:0777-8212336    8215563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2、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承担健康浦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黄  洁    电话:0777-8317289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3、人事股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规划、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职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党风行风廉政工作。
负责人:邓丽   电话:0777-8215361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4、财务股
承担本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负责人:宁天强    电话:0777-8216903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5、法规监督股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基层贯彻执行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的情况,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和统筹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民营(私营)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负责人:王  琳    电话:0777-8317291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6、医政医管股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立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人:陈政声    电话:0777-8316243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7、基层卫生健康股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负责人:叶海燕    电话:0777-8216905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8、宣传科教股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农村订单定向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县健康扶贫管理工作和本局机关扶贫管理工作。
负责人:冯坚业    电话:0777-8317292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9、卫生应急股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负责人:王炳儒    电话:0777-8213971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10、妇幼健康股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负责人:宋  健    电话:0777-8317438
办公地址:浦北县城东滨路107号(县卫健局大院内)


声明本文来源于浦北县政务服务网,由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共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浦发﹝2019﹞2号)精神,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职责,县民政局的老。。。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34948.html(转载请保留)